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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4月21日 07:0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本報記者 廖文根
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提請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受國務院委託,財政部部長謝旭人(專欄)對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進行了説明。
【免徵額】2000元→3000元
工薪所得納稅人比重,將由28%降到12%
謝旭人説,現行個人所得稅法自1994年實施以來,按照“高收入者多繳稅,中等收入者少繳稅,低收入者不納稅”的原則,在調節收入分配、組織財政收入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為貫徹中央關於加強稅收對居民收入分配調節的要求,降低中低收入者稅收負擔,加大對高收入者的調節,並考慮到居民基本生活消費支出增長實際情況,有必要修訂個人所得稅法,進一步提高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同時調整工薪所得稅率結構和個體工商戶及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稅率結構。
“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草案擬將減除費用標準由現行的每月2000元上調至3000元;調整後,工薪所得納稅人佔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將由目前的28%降到12%左右。”謝旭人介紹。
提高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標準後,將比2010年4387億元的個人所得稅收入,約減少990億元。
【稅率結構】 9級→7級
減少個稅收入百億元,加大對高收入者調節力度
現行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工資薪金所得適用9級超額累進稅率。
謝旭人介紹,為有效發揮稅收對收入分配的調節作用,草案擬將現行工薪所得9級超額累進稅率修改為7級,取消了15%、40%兩檔稅率,擴大了5%、10%兩個低檔稅率的適用範圍,並擴大了最高稅率45%的覆蓋範圍,加大了對高收入者的調節力度。
與2010年相比,此次調整工薪所得稅率級次級距,約減少個人所得稅收入100億元,其中稅負減少的納稅人減稅約180億元,稅負增加的納稅人增稅約80億元。
【生産經營所得稅率】第一級級距由5000元→15000元
降低個體工商戶、承包承租經營者稅負
工薪所得稅率級次級距調整後,為平衡個體工商戶生産經營所得納稅人、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納稅人與工薪所得納稅人的稅負水平,草案維持現行5級稅率級次不變,對個體工商戶生産經營所得和承包承租經營所得(以下統稱生産經營所得)稅率表的級距作了相應調整,將生産經營所得稅率表第一級級距由年應納稅所得額5000元調整為15000元,其他各檔的級距也相應作了調整。
調整後,生産經營所得納稅人稅負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其中,年應納稅所得額60000元以下的納稅人,稅負平均降幅約40%,最大降幅為57%,以支持個體工商戶和承包承租經營者的發展。
此外,現行個人所得稅法規定,扣繳義務人和納稅人每月申報繳納稅款的時間為次月7日內。而繳納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營業稅等其他稅種的申報繳納稅款的時間一般為次月15日內。為方便扣繳義務人和納稅人辦稅,草案將扣繳義務人、納稅人申報繳納稅款的時限由現行的次月7日內延長至15日內,與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營業稅等稅種申報繳納稅款的時間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