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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4月20日 17: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晚報
本報訊(記者張蕾)某投資顧問公司採用金字塔式的傳銷策略對外倒賣所謂的原始股騙錢,直至該公司人去樓空,受騙者才幡然醒悟。記者上午從朝陽檢察院獲悉,目前該公司負責人康某已被朝陽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據悉,這宗原始股倒賣案牽涉多家仲介公司,致受害者達1000多人,非法經營額高達7000余萬元。
2007年初,年逾古稀的李某經朋友介紹,聽了某投資顧問有限公司的講課。在課堂上,主講人情緒激昂地介紹該公司代售的哈爾濱某公司的股權信託受益權的情況,稱哈爾濱某公司即將在美國上市,上市後股價會翻數倍甚至數十倍,單股市值可達十幾甚至幾十美元,而現在該公司的股權信託受益權僅以每股4.8元的價格對外出售。該公司還承諾,若未能如期上市,將按照轉讓協議的價格加同期銀行存款利息實施回購。
面對如此高額利潤的誘惑,誰會不動心呢?可要動用的畢竟是自己攢了一輩子的積蓄,李某覺得還是理性些好,於是第一次僅購買了兩萬股。
在很快拿到了股權信託受益權轉讓協議、確認書以及回購承諾書後,李某又先後參加了該公司舉辦的幾次 “説明會”,他總是能見到不少投資者大量購買的場面。於是,他一次又一次地動用了家裏的儲蓄,前後四次累計購買了十萬股。縱使該公司並未如承諾如期上市,縱使每一次都是將錢款打入公司指定的個人賬戶內,李某也絲毫未産生懷疑,一直沉浸在原始股的神話夢中,直至該投資顧問公司人去樓空。
經查,這家投資顧問公司係犯罪嫌疑人康某于2006年7月成立的主營投資顧問、技術推廣的仲介公司。康某成立公司的目的就是為了倒賣原始股並從中獲利。康某採用金字塔式的傳銷策略,先通過廣告招募業務員,然後對業務員“洗腦”,再由業務員紛紛介紹自己的親屬、朋友購買原始股。業務員根據業績情況決定等級,等級越高,提成越多。
2007年1月,康某通過中間人獲得了哈爾濱某公司欲轉讓股權信託受益權的信息,並與股權轉讓人取得了聯絡,在未經證監部門批准的情況下,開始非法向社會不特定公眾銷售該股權信託受益權。
目前被告人康某已被朝陽區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罰金35萬元,繼續追繳其非法所得,其所代售發行原始股的公司的相關責任人也被當地法院以擅自公開發行股票罪定罪處罰。 據統計,在此案中像李某一樣受害的投資者多達1000余人,各個仲介公司對外轉讓股權信託受益權1600萬股,非法經營數額高達7000余萬元。另據悉,除康某公司外,參與這宗原始股倒賣案的其他仲介公司以及發行原始股的公司的相關責任人也被當地法院以擅自公開發行股票罪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