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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4月20日 14: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國際在線
國際在線消息(記者 潘瑩):中國衛生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和農業部等五部門20日發佈聯合公告,規定嬰兒配方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為1mg/kg,其他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為2.5mg/kg,要求高於限量的食品一律不得銷售。對在食品中人為添加三聚氰胺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公告稱,三聚氰胺不是食品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劑,禁止人為添加到食品中。三聚氰胺作為化工原料,可用於塑料、塗料、粘合劑、食品包裝材料的生産。資料表明,三聚氰胺可能從環境、食品包裝材料等途徑進入到食品中,其含量很低。為確保人體健康和食品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在總結乳與乳製品中三聚氰胺臨時管理限量值公告實施情況基礎上,考慮到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已提出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標準,制定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
2008年10月,中國有關部門曾發佈公告,確定乳與乳製品中三聚氰胺臨時管理限量值,即嬰幼兒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為1mg/kg,液態奶(包括原料乳)、奶粉、其他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為2.5mg/kg。制定這一臨時管理限量值是在當前“三鹿牌嬰幼兒奶粉事件”應急狀態下採取的行政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