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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4月19日 22:2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浪財經
導語:《紐約時報》知名專欄作家喬-諾切拉(Joe Nocera)指出,美國貨幣監理署上周公佈的與銀行和解的提案,根本是雷聲大雨點小。其真正的目的不是為了處罰銀行、修正止贖程序,而是為了先發制人,保護銀行免於承擔責任。
從上周的表現判斷,美國最高銀行監管機構無疑又開始故技重施了。
老實説,稱貨幣監理署(Office of Comptroller of Currency) 是“監管者”似乎有點好笑。環境保護署(Th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是一個監管者。貨幣監理署是一個溺愛者、護犢者及其所監督機構的服務者。
例如,在次貸泡沫時期,它如此急切地想取悅它的“客戶”——是的,這就是貨幣監理署官員對其所監管銀行的稱呼,以至對於任何試圖阻止濫發貸款的人,它都一律“格殺勿論”。美國各州市會出臺一些法律,要求銀行推出一些消費者友好型的措施,比如列明銀行計劃收取的貸款利息水平。貨幣監理署則會利用它的權力,阻撓立法或撤回這些法案。
它依靠的是聯邦法優先適用的原則。美國各州市曾不止20次地通過了旨在降低次貸利率的法律;但每次,貨幣監理署都裁定銀行無罪。這無疑會導致新法律變得形同虛設。
你也許會認為,金融危機可能已經讓該機構大徹大悟,認識到其監管疏忽導致的嚴重後果。但你錯了。與銀行一樣,貨幣監理署似乎已經忘記了金融危機曾經發生過。
它一直袒護那些“太大不能倒”的銀行。因為銀行不希望自己的財務受到影響,所以它反對降低借記卡交換費,儘管此舉已經得到了法律的授權。它在實施多德-弗蘭克法案上拖拉遲疑的態度,與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等機構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後者正不顧共和黨的反對,加班加點地制定衍生品監管框架。與銀行一樣,貨幣監理署視消費者金融保護局(Consumer Financial Protection Bureau,CFPB)為敵人。
此外,正如我們上周所看到的,它正竭盡全力確保銀行免於承擔止贖權危機的責任。儘管這場危機的罪魁禍首,正是這些銀行,正是它們草率、冷酷無情、甚至常常違背法律的實踐。
貨幣監理署提出了一份方案,要求銀行為抵押貸款出現問題的房屋所有者提供點到點服務。他們將必須停止秘密啟動取消抵押品贖回權程序的操作。他們將必須聘請顧問,實地調查銀行是否不當取消了貸款人贖回抵押品的權利。
如果你在想:他們早該這麼做了,那你對了。如果你在想如果銀行不遵守這些規定,那會有什麼後果,答案是:不會有任何後果。儘管貨幣監理署聲稱它可能會增加一個罰款的條款,但我認為還是眼見為實。
貨幣監理署之所以急著拿出自己的和解提案,真正原因是上個月一份包含了截然不同條款的文件浮出了水面。這份文件中納入了各州總檢察長提出的建議。自去年10月末以來,這些總檢察長一直在調查止贖危機。文件顯示,總檢察長們不僅在試圖修訂止贖程序,而且還希望對銀行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
他們的想法包含了貨幣監理署提案中的所有建議,但比後者更加具體。與貨幣監理署不同,各州總檢察長還提出了執行他們解決方案的方法。另外,他們還想對銀行處以嚴厲的罰款——可能為200億美元。換言之,他們在努力幫助房屋所有者,而非銀行。
任何和解協議均需要獲得兩黨的支持;如今,拜貨幣監理署所賜,共和黨的總檢察長們很有可能會轉身離開。銀行將可以堂而皇之地説,他們已經與聯邦政府達成和解,為何還要再和解一次?如果他們被各州起訴,聯邦和解協議將會幫它們贏得官司。
“這是貨幣監理署慣用的手法,”美國明尼蘇達大學(University of Minnesota)法律學教授普蘭提斯?考克斯(Prentiss Cox)表示。
華盛頓積習難改。金融危機後,貨幣監理署對聯邦法優先適用原則的依賴應該改變。相反,它僅僅只是換湯不換藥。(譯者/宛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