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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鎖快餐店價格不連鎖遭質疑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19日 08: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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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錯錢了吧?”昨天,陳小姐在北京站路口西北側的吉野家點了個牛肉飯,付款時發現比平時多了5毛錢。陳小姐經常在北京站路口東北側的吉野家用餐,兩個店只隔了條馬路。

  “我們這個店在北京站附近,所以比別的店貴一點。”工作人員解釋説。“連鎖店應該同質同價,怎麼隔條馬路價格就不一樣了?”陳小姐質疑。

  記者隨機調查了周圍20名消費者,問他們是否知道連鎖快餐店的價格是不統一的?結果,19人都認為價格應該是一樣,一位被訪者甚至非常肯定地説:至少國際品牌快餐店價格肯定是統一的。僅有一人表示知道火車站周邊價格會有所不同,“我有過教訓,所以知道。”

  調查:

  餐飲連鎖不同價是普遍現象

  “我昨天吃還是10塊錢,今天怎麼就變14了?漲價了?”昨天,在永和大王花園路店用餐的李女士端著一份滷肉飯左看右看,沒發現有什麼不同,可價格卻比成府路店貴了4塊錢。

  店員告訴她,花園路店屬於高價店,部分餐品的價格比平價店貴5毛到1塊。並且,平價店的滷肉飯現在特價,而高價店不參加這個活動。

  記者測算了一下,兩家店的距離不足4公里,價格卻相差了40%。“我們有的店只隔一條街,價格也不一樣。”永和大王的訂餐客服人員表示,約有1/3的門店屬於高價店,如軍博店、貴友店等,主要是根據地段不同劃分的,但是無法提供具體的劃分標準。

  記者隨後來到肯德基恒基店,發現一些食品的價格也比新世界店略高。肯德基對此解釋,在不同商圈,依據當地的租金、營業狀況等因素,容許少數同一品項在不同餐廳有價格差異。

  吉野家幾家門店的工作人員也表示,根據門店所處區域的繁華程度,共有3套價目表可以分別執行,不同店同類餐品的價格以往相差1元左右,3月份調價之後,這個差距縮小至5毛錢。

  記者調查發現,連鎖餐飲店不同價已是普遍現象,而且連鎖品牌的促銷活動,也是各連鎖店掌握不同的標準。

  法律:

  未規定連鎖店價格須“連鎖”

  “目前,沒有法律法規規定連鎖店的商品價格必須一致。”北京雄志律師事務所律師韓利説,相關法律規定。同一門店在同一時間,銷售的同一種商品價格須相同,通常各個公司會制定內部標準,統一原料、服務、價格等。

  此外,法院在審理認定價格欺詐時,通常以高於或低於同行業平均價格的20%為標準,在沒有促銷的情況下,連鎖店不同門店的價格差距達不到20%,無法認定為價格欺詐。

  中國連鎖經營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不僅法律中沒有對連鎖店“同質同價”的規定,相關國家標準和行業規範中,也沒有這方面的規定。目前,只對統一採購配送、統一質量標準等做了規定。

  “連鎖店都是大企業,為了塊八毛招致消費者不滿不值得。”北京工商大學教授洪濤認為,連鎖店價格不統一“合法不合情”,因為産品、服務和價格統一是連鎖餐飲受歡迎的主要原因,而價格不統一雖然滿足了企業的眼前利益,但長遠來看,有損企業形象。

  “什麼樣算核心地段,也很難講清。”他認為,分地段來定價很難講清,標準不清晰,會給消費者經營不規範的感覺,對企業的信任度降低。

  觀點:

  價格不同的門店應明示

  “價格不同可以,但是總該在店裏寫個‘廣而告之’吧。”消費者張先生得知連鎖店的價格不同,很有上當的感覺,“雖然連鎖店都是明碼標價,但除非天天吃,否則誰記得住每家什麼價啊?”

  中國連鎖經營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不同地段的租金不同,造成經營成本不一樣,經營者據此調高或降低價格可以理解,但是應讓消費者在購買之前知曉。

  記者走訪了十幾家品牌餐飲連鎖店,沒發現一家在店內有“價格高於普通門店”之類的提示。對此,工作人員表示,店內商品已經明碼標價,不存在未明示問題。

  “如果比常規門店的價格高,應主動告知消費者,最好是在店內明示,僅僅明碼標價是不夠的。”中消協律師團團長邱寶昌律師説。

  “不僅如此,如遇促銷活動,應在宣傳材料中把每一個不參加的門店都列出來,寫清楚名稱,不能讓消費者白跑一趟,浪費時間。”邱寶昌説,不標注或者僅説“不參加的門店除外”,都是不負責任的宣傳,是對消費者的價格誤導。(記者王飛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