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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4月18日 13:3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
新聞背景:近日,一張消費金額9859元、大大超出公務接待標準、付款單位為“上海盧灣區紅十字會”的餐飲發票,引來廣泛關注。上海紅十字會日前通報稱,資金渠道為工作業務經費,超標部分已責成個人承擔。
業務經費不是“萬元餐”擋箭牌
紅十字會的資金來源,大抵有捐贈、政府撥款、合法事業收入以及國家政策允許範圍內的增值等。可見,無論來源如何,無論所用資金是否為救災救助款,都不該一頓飯吃去近萬元。“萬元餐”出現的根源,關鍵還在監督檢查機制的缺失。按照《紅十字會法》,紅十字會的經費使用情況要接受政府的檢查監督。然而,在很多地方,這一規定還停留在紙面上。
誠然,一個組織機構需要一定的管理運營成本。然而,當“暴力慈善”屢成討論焦點,當“不信任”思潮侵害到慈善基石,管理好“內部財務”,主動公開接受監督,不僅是對捐款人負責,更是對中國的慈善事業負責。所以,“萬元餐”事件不能止于“業務經費”,更該以此為契機,建立起讓慈善機構更加透明、更加高效的監督管理機制。
(湖北 呂柳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