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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評:紅十字會不妨曬曬工作業務經費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18日 13: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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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紅十字會通報“盧灣紅十字會高額餐飲費”調查及處理情況,稱該資金開支渠道為為盧灣紅十字會工作業務經費,非救災救助款。由於本次活動消費水平明顯高於人均150元的標準,有關部門已經責成對超過公務接待標準部分的7309元人民幣由個人承擔,予以退回,目前超標款項已經全部退回。上海市紅十字會決定,向全市紅十字系統通報批評盧灣區紅十字會在公務接待活動中鋪張浪費現象。(4月16日《東方網》)

  “盧灣紅十字會高額餐飲費”原來係“公務接待”,這早在人們的意料之中。這年頭,有哪次公款吃喝不是“工作需要”呢;這年頭,“老子查兒子”又有哪一次不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呢。一大幫子人山吃海喝,最終僅僅是個人承擔費用(並且僅僅是超標部分),也太輕巧了吧?這還是被曝光了,如果不被曝光豈非“吃了也白吃”?類似的“超標接待”是“個別現象”,還是已成“慣例”?這回被曝光了,以前沒被曝光的又有多少?如此處理力度,到底是在查處不正之風,還是在鼓勵醜陋現象?!

  紅十字會的運營也需要成本,當然也應該有“工作業務經費”。可問題是,這所謂的“工作業務經費”究竟是多少,又是如何管理的?當中是否存在奢侈浪費、管理不透明等問題?紅十字會的通報無意中透露了一個數字:該會的“公務接待”標準為“人均150元”。顯然,這並非一個小數字,以每次參與接待的人員為10人計算,一次接待的花費便高達1500元,相當於一個普通勞動者一個月的收入了!這麼高的標準是誰規定的?又有何依據呢?

  近年來,社會各界對慈善機構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的質疑屢有發生。去年年底,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發佈了《2010年度中國慈善透明報告》。這份報告在對中國慈善信息披露狀況進行梳理和分析時指出,目前在中國,對於捐贈人和社會公眾非常關注的慈善款物用途、項目實施效果的信息,慈善組織的披露情況非常不樂觀。調查同時顯示,九成社會公眾對慈善信息公開滿意度偏低。慈善信息不透明阻礙中國慈善業前進步伐,這一點已經被業內所充分認識,但至今並未有太大改觀。或許,這仍是因為“中國國情”和“條件不成熟”造成的?

  而在那些發達國家,則不存在類似問題。在美國,任何公民都可提出對慈善機構查賬。而作為歐洲慈善業最為發達的國家,英國的新《慈善法》明確規定,公眾中的任何成員只要交付一定合理的費用,就有權獲得慈善組織的年度賬目和財務報告。對於那些公益性非營利組織來説,公眾對其信息披露的要求不亞於上市公司。──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別人已經有了非常科學合理的管理方式,我們為何不採取“拿來主義”,還非要趴在河裏“摸石頭”呢?

  西方國家有著成熟的慈善文化,更有著發達的慈善機構和完善的配套制度,公眾不必擔心自己的善款不能被善用。而這些正是中國所欠缺的。我的捐款有多少真正用到了需要幫助的人身上?到底有多少比例的善款支付了相關機構的鉅額“管理費”和“工作業務經費”?拿到善款,相關地方是全部用在了老百姓身上,還是興高采烈地採購豪華越野車去了?這些問題不徹底解決,中國的慈善事業就不可能步入良性軌道。基於此,紅十字會是否應該以此次“天價餐費”事件為契機,面向社會曬一曬自己的“工作業務經費”,做一回“第一個吃螃蟹的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