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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客用硬幣結賬遭7eleven拒 律師稱可舉報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17日 07: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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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市已道歉;律師表示市民可舉報拒收人民幣行為

  石明磊 苗飛

  本報訊(記者石明磊實習生苗飛)昨日,市民王先生在“7 eleven”連鎖超市購物結算時,使用5分硬幣遭遇拒收。超市收銀員已就此事道歉。

  律師表示,市民可舉報拒收人民幣行為。

  昨日下午,王先生在朝陽區建國路的“7 eleven”連鎖超市購物後,支付的現金內有兩枚5分硬幣。

  “收銀員當場拒收兩枚分幣,並告知該連鎖店有拒收分幣的規定。”王先生稱,因為不滿,他與收銀員發生爭吵,“收銀員態度不好,説話很難聽”。

  “明明是國家流通貨幣,為何能公開拒收?”王先生對超市的做法表示不滿。

  昨天,與王先生發生爭執的超市收銀員表示,已打電話向王先生道歉,其他的事情“不想多説”。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員王榮香律師表示,目前,5分、2分、1分硬幣均為流通人民幣,商家不得拒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3條規定,人民幣是我國的法定貨幣,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對於拒收行為,市民可以向人民銀行舉報。

  ■ 探訪

  分幣結賬 商家應對各不同

  昨日,記者走訪多家商鋪、超市,並使用5分硬幣購物結賬。經營方對硬幣支付,有不同的“操作規定”。

  小超市

  店內無“分”計價商品

  記者在廣渠門內大街某便利超市,購買一瓶3.2元的飲料,支付3張1元紙幣、4枚5分硬幣。收銀員收走紙幣,卻將分幣退回。“我們不收分幣。”收銀員稱。

  該店副店長解釋,“不收分錢並非公司正式規定,而是收銀員不成文的店規”。因為向顧客找零時,多數顧客也不願要硬幣。“收來的分幣找不出去,就等於商家自己賠了。”副店長稱。

  隨後,記者又走訪了多家小型超市、藥店以及蔬果攤主,經營方均拒收分幣。

  “雖然能去銀行兌換,但為了幾毛錢,太麻煩,也沒面子”,一家小超市店主稱:“現在的5分錢,丟在大街上都沒人撿”。為了避免分幣找零麻煩,店內已無尾數以“分”計價的商品。

  華普超市

  堅持分幣支付找贖

  記者在崇文門華普超市內,購買了一瓶標價為1.87元的罐裝飲料,並支付7分零錢。收銀員將錢幣全部收入結算機抽屜。

  “店內有規定,必須找零和接受顧客支付的合法錢幣。”收銀員稱,因找零和收取分錢的問題,一些連鎖店曾受到過顧客投訴。此後,公司制定了嚴格的找零制度。

  沃爾瑪超市

  分幣零頭“四舍五不入”

  在宣武門沃爾瑪超市,則對找零有不同規定:9分錢以下的零頭全部抹去,不予收取。記者購買的一份標價為14.88元的鹵製品,收銀員表示只需14.8元即可,而結賬小票上,標出的價格也為14.8元。店中一名工作人員表示,這樣做是為了“避免糾紛,吸引顧客”,“但只有大型超市才能這樣經營,換成小超市,會虧損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