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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市房管局四釋疑:不會把商品房變成限價房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15日 14: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金羊網-新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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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注增城從化樓市調控

  新快報訊 記者 陳齊 報道 新快報記者昨日發現,增城市實施價格控制並不是對每套商品住房進行限價,更不是將普通商品房變成限價房。

  增城市繼上周召集開發商舉行內部會議、宣佈調控實施細則及短期房價控制目標後,4月13日,增城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下稱增城市房管局)官方網站發佈《關於〈關於貫徹落實房地産市場調控政策進一步做好房地産市場調控工作的意見〉若干問題的説明》,就調控落地政策的爭議點進行解釋説明。

  釋疑一

  別墅和洋房今後一個價?

  別墅與普通洋房的價格相差巨大,開發商擔心以後別墅要按照洋房的售價來賣,會使市場變得混亂。那麼,為何增城不按普通商品住房和非普通商品住房分別制定價格控制目標?

  增城市房管局解釋,144平方米以上和以下的商品住房只是在稅收政策上有所差異,在定價、産權登記、産權管理等方面並沒有特殊規定,不存在要將兩種不同類型的商品住房分別制定價格控制目標的問題。

  因此,《增城調控意見》包括所有戶型和面積新建住房的控制目標。鼓勵開發商多推出面積適中、價格合理的住宅産品,滿足廣大群眾的居住需求,也是本次房地産調控的內容之一。

  釋疑二

  為何以樓盤為單位控制?

  目前多個城市都出臺了房價控制目標,但主要以控制該城市全市樓價漲幅為主,為什麼增城要以樓盤為單位貫徹均價控制目標?

  增城市房管局解釋,房地産市場是以各個樓盤為要素組成的,貫徹落實《增城調控意見》,實現全市年度價格控制目標,在具體操作中就必然會落實到每個樓盤,只有每個樓盤價格漲幅得到控制,全市年度價格控制目標才能實現。

  釋疑三

  新舊盤定價標準不公平?

  增城對於舊盤新推採取要求價格不高於去年該樓盤均價上浮5%的標準,而對於2011年新推樓盤,則以去年增城全市商品住房的平均價格為基準,確定其價格控制目標。這樣的做法對開發商會否不公平?

  增城市房管局解釋,據統計,增城的樓盤主要集中在新塘鎮、荔城街、石灘鎮和中新鎮等地,其中新塘鎮和荔城街的樓盤成交量佔增城全市成交量的78%左右,且上述鎮、街新建商品住房平均價格相差並不大。

  商品住房平均價格實際上是一種加權平均價,預售面積大、預售金額多的區域,已在增城全市均價內體現出來,以全市的平均價為基礎來調控增城2011年的住房價格,是符合增城房地産市場的實際情況的。

  釋疑四

  每套商品住房都要限價?

  增城市房管局解釋,《增城調控意見》中關於價格控制的規定是對每個樓盤的平均價格的控制,不是對每套商品住房進行限價,更不是將普通商品房變成限價房。

  以一個樓盤為例,假設其新申請預售100套住房,只需這100套住房的申請平均價格滿足調控要求即可,每套房的銷售價格仍然是有高有低的,銷售方把握好産品的搭配比例,消費者根據自身的需要理性選擇産品,政府部門加強信息公開和監管措施,就能避免房地産市場的大起大落,實現增城的房地産調控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