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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4月13日 07:0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東方早報
早報記者 俞凱
凡在聯華、華聯門店購買“問題饅頭”的消費者,憑收銀條或商品標簽可在聯華和華聯門店按有關規定退賠。
聯華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昨早召開緊急會議並做出決定,凡在聯華、華聯門店購買“問題饅頭”的消費者,憑收銀條或商品標簽可在聯華和華聯門店按有關規定退賠。記者昨天走訪滬上多家聯華和華聯超市發現,“問題饅頭”已全部下架。
4月11日晚,聯華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給早報發來聲明稱,已對上海盛祿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所生産的高莊饅頭、玉米饅頭、黑米饅頭及該公司所有産品連夜下架,並表示,盛祿屬於商業欺詐,聯華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對此保留法律訴訟權利。
聯華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關負責人表示,經了解核實,上海盛祿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所生産的饅頭在全市300余家華聯、聯華超市有售,而世紀聯華大賣場、快客便利並不銷售這些産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