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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4月12日 13: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大眾網-齊魯晚報
無責車主有權向承保公司索賠
日前,中國保險行業協會(以下簡稱“中保協”)披露擬出新規,明確提出車主可直接選擇向投保險企索賠,並將向有責方請求賠償的權利轉讓給保險公司。市場認為,新規有望化解此前無責車主難獲賠款、轉讓索賠權困難重重等問題。
此前,有車主在交通事故中沒有責任、投保了商業車損險卻沒有得到賠償,這一現象備受詬病。儘管相關法規中也提及無責方險企可代客戶索賠,但這種代客索賠成為一種虛設。中保協日前發佈《機動車輛損失險代位求償索賠指引》(以下簡稱《指引》),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指引》指出,保險人也可以按照《保險法》第 65條規定直接向責任方投保的險企索賠,還可以選擇直接向自己投保的險企索賠,並將向責任方請求賠償的權利轉讓。這一新規發佈旨在提高保險行業車險理賠整體服務水平。
事實上,相關法律已提及代位索賠或求償,但僅涉及險企代位求償的權利,如因第三者造成保險事故的,險企自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範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既然是權利,保險公司就可以不行使這種權利。這也導致車險領域的代位索賠難以實現。”一位分析人士解釋,這次新規將更明確,把保險公司的權利轉化為責任,這意味著無責車主選擇轉讓索賠權利,險企就應該行使代位求償的責任。
行使代位求償責任後,無責方投保的險企將向有責方或其所投保的險企依據車損險條款中按照事故責任比例進行追償,如果雙方險企有爭議也不得影響無責車主的索賠權利。
不過,無責車主向所投保的險企索賠並轉讓代位索賠權時,不得放棄向責任方請求賠償的權利。《指引》指出,無責車主應該及時報案,協助公司查勘、定損,並提交索賠材料,如依據中保協公佈的《“代位求償”案件索賠申請書》、《機動車輛索賠權轉讓書》等,同時協助險企進行索賠。
“這一規定的出臺,至少讓更多車主了解到,自己在無責交通事故中可通過轉讓權利方式索賠,能夠及時維護自己的利益。”一財險公司負責人坦言,不過這很可能加大無責方險企的經營成本,因為目前車險投保率還較低,如果有責方沒有投保車輛責任險,險企代位索賠的對象就只能是個人,對個人追償難度會更大。最新數據顯示,去年我國汽車保有量9086萬輛,投保交強險、車損險和商業第三者責任險的車輛分別為7164萬輛、4135萬輛、5195萬輛,投保率明顯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