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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亞偉抨擊券商勸退低報價 中小市值申購者弱勢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11日 07: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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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市值申購買方絕對弱勢

  蔣飛

  一天的會議開到下午,聽者多少有點困頓。但是華夏基金副總經理王亞偉的演講依然引來了掌聲,這不但是因為他“最牛基金經理”的名氣,還在於他道出了以基金為主的眾多詢價機構對新股賣方和作為仲介的券商的“怨氣”。

  上週五,在“新股估值定價研討會”上,王亞偉舉了這樣一個例子,某家詢價機構經過認真研究之後,打算對某個新股報出35元的價格,但是擬上市公司實際上想發到50元,於是通過承銷商來給這家詢價機構打招呼,勸退這家詢價機構,讓其放棄報價。因為,如果35元的價格一旦報出,會拉低整個詢價的價格中樞,公司或許只能發到45元。

  “對於詢價機構而言,反正報35元也不可能落在最終價格的有效區間內,而按照上市公司的導向改報50元,自己也接受不了,那麼何必做損人不利己的事情呢,於是也就放棄了報價,最終上市公司如願以償發到50元,一次性大量籌集到超募資金。但是,這是市場化嗎?所以,如果不加強對發行人的約束,不提高詢價機構的談判力,市場化只能停留在表面。”王亞偉尖銳地指出問題所在。

  弱勢處境已經影響到基金參與打新的熱情。根據深交所綜合研究所的數據,作為主要詢價機構的基金公司在創業板申購中佔比不到10%;而財務公司卻高達45%。

  武漢科技大學教授董登新認為,詢價機構本身對新股高估值有推動作用,但它們只是因勢利導地利用了制度缺陷。只要新股不出現大面積破發,上市後轉手仍然有利可圖,機構對於高估值的中小市值新股的偏好仍然是一種理性行為。但是個體的理性卻最終造成了集體的非理性。

  去年11月開始的新股發行體制第二階段改革重點針對詢價機構的非理性報價行為,提出四點改革措施。包括合理設定網下配售數量,促進詢價對象的認真定價;擴大詢價對象範圍,制定詢價對象準入標準並登記備案;披露詢價對象的具體報價情況等。

  上述措施確實收到了明顯的成效,過去不負責任的亂報價現象得到有效抑制。由於新股上市後破發現象明顯增多,而且一旦中簽,獲配數量也比以前大大增加,因此詢價對象在定價過程中都更加認真負責。

  但在王亞偉看來,目前的制度安排偏重於詢價對象,對強化詢價對象的博弈力量考慮不夠。再加上新股發行週期短,一些專業打新資金可以循環使用資金,打新常常被營造出一種“秒殺”氣氛,詢價機構更難以有充足的準備,因此往往對券商的報價予以被動接受。

  不過,大盤股發行目前已經是另一番景象。一些發行人甚至要求證監會允許降低網下配售的比例——大量的供給導致參與網下定價的機構可以討價還價。中小市值股票的供給短期內還不會有很大提高,但或許一次性發行更多的股票,同時延長髮行週期是一個可以考慮的方向。此舉將使詢價機構能更從容地貨比三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