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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生:合理估值應引入懲罰退市及重組限制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08日 12:3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財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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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前小盤股估值過高的問題取決於制度根本性改革,證監會“心態軟,太猶豫不決”

  【財新網】(記者 盧彥錚)經濟學家華生(微博專欄)4月8日強調,包括新股在內的股票定價能夠公正合理,需要匹配相應的懲罰性措施,更需要對退市和資産重組制度進行根本性改革。

  華生當天在中國證監會、上交所和深交所主辦的“新股估值定價研討會”上發表專題演講。他指出,新股估值定價應該強調對未來的定價,即將企業的預測盈利等指標作為估值定價的重要依據。而目前的詢價、估值,以及審批流程,仍以“看歷史”為主,並不符合市場規律。

  他強調,要保證估值定價的合理公正,應該引進必要的懲罰性措施,這比正面教育更有效。如借鑒股權分置時期大股東的承諾補償條款,將主要股東、主承銷商和保薦人等納入補償體系,如上市後與定價出現重大偏差,應給予公共股東一定補償,以此避免對新股過度包裝和過高的估值、定價。

  他亦強調仲介機構“保薦加直投”模式明顯存在利益關聯,應該馬上叫停。

  但最為重要的則是進行制度上的根本性改革。華生指出,二級市場才是整個股票市場定價的基石,對存量二級市場估值的改革,才能根治新股估值定價中出現的偏差和問題。他直言,證監會在退市制度和資産重組制度改革上,“心太軟,太猶豫不決”。

  華生引述巴菲特的名言説:“沒有破産的資本主義,就像基督教沒有地獄”,沒有退市制度,證券市場沒有威懾力。而不斷的借殼資産重組,等於獎勵落後者,顛覆市場的好壞評判標準。這些制度安排,為保護做錯了投資的一部分投資人,而犧牲了整個市場。

  他認為,股權分置已經基本解決了大盤股的高定價問題,當前估值過高的問題主要集中在小盤股、微型股,這一問題的解決就取決於能否堅決實施嚴格的退市制度和嚴格限制資産重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