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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4月08日 03: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芙蓉王?我抽的是軟中華。”——為領到每人3000元的生態補償款,重慶三峽庫區巫山縣曲池鄉村民設宴招待原鄉幹部鄧川,並奉上香煙“芙蓉王”,不料遭遇冷臉。其實,政府補償標準應是每人5000元,鄧川還截留了2000元。
近3年間,重慶檢察機關查辦了1977名貪官污吏,涉及惠農資金、社會保障多個領域,涉案金額11.8億元,許多受害者是低收入群體。
本版據新華社電
■現狀
幹部集體腐敗突出
隨著國家惠民政策的“含金量”越來越高,在許多地方,針對低收入人群的補助達幾十種,已成為困難群眾重要的生活依靠和心理依託。
在重慶農村,農民最多能享受約20項優惠政策,包括家電下鄉補貼、計劃生育獎勵、孕産婦住院分娩補助、農資農機良種補貼、退耕還林補助、政策性農業保險、農村沼氣國債項目等。
在不少城鎮,除居民戶籍福利政策外,針對困難群體的補助或補貼也不少。
然而,一些基層幹部卻變身“抽水機”,使“讓利於民”變為“讓利於權”。據重慶市檢察院第二分院介紹,近年來該院查處的侵佔移民資金、扶貧資金、徵地補償等侵農害農職務犯罪案件呈上升趨勢,鄉鎮、村社幹部“集體腐敗”現象突出,窩案串案率在七成以上。
三手段瓜分“唐僧肉”
調查顯示,惠民款變成“唐僧肉”主要有三種方式。一是直接貪污“私分”惠民款。雲陽縣普安鄉近期挖出幹部集體腐敗窩案,包括書記、鄉長、副書記、副鄉長、鄉財政辦主任等12名幹部私分公款數十次,侵吞計生款、移民款、飲水工程款等上百萬元。
其次是虛報人頭“吃空餉”。城口縣明中鄉雙利村原村支書、村主任和村會計合夥,在退耕還林工程中虛報戶頭,多領了補助款12萬餘元;奉節縣林場原場長、副場長、會計、出納等合夥虛列支出,貪污封山育林和退耕荒山造林款13萬餘元。
再次是官商勾結“吃回扣”。大渡口區勞動局原局長楊某借分配農民工培訓指標之機斂財,大肆收取“好處費”。一些學校重金“買”得培訓指標後,只好搞“縮水”培訓,農民工基本學不到技能。
■探因
信息不暢監督薄弱
被“劫貧”的低收入群體往往地處偏遠,社會關係簡單,信息渠道有限,容易被蒙蔽,這為不法幹部“截留”惠民政策提供了機會。
在重慶一些農村,儘管村務公開已喊多年,但部分幹部仍在搞“半公開”或“假公開”。巫山縣曲池鄉原鄉幹部鄧川一直欺上瞞下,向偏遠山區村民傳達“打了折”的補償標準。此外,他還侵佔了群眾的異地移民搬遷費、危房改造扶貧資金和種糧直補。一名受害村民説:“幹部怎麼講,就只能怎麼信,補償情況一直沒公示明白。”
即便在城市社區,一些困難居民也不熟悉惠民政策。重慶一位基層社區幹部告訴記者,在家訪時發現,有的下崗居民為開服裝店沒本錢發愁,根本不知道能辦免息小額優惠貸款。
另一個原因是,一些惠民款補助面廣人多,在申報、審核、監督等環節彈性大、漏洞多,為權力尋租提供了良機。前不久重慶城口縣挖出一起套取“家電下鄉”補償款窩案,一些業務人員和零售商勾結,利用“家電下鄉”産品標識卡管理漏洞,騙取國家財政補貼5.3萬餘元。此案中不但“産品標識卡”的制度設計存在漏洞,審核監督手段也薄弱,補貼結果公示環節欠缺,也沒有進行電話回訪和實地調查等。
■應對
惠民資金試穿防腐衣
值得注意的是,有的地方和部門權力運作不透明,民主決策不夠,缺少群眾監督,也給貪腐分子留下操作空間。重慶市檢察院第二分院調研發現,集體腐敗的鄉鎮村社幹部往往能利用職務便利,事前共同“策劃”,事中分工合作,事後訂立“攻守同盟”。面臨監督審計時,有的貪官就把錢打回財政賬戶,審計過關後又運用權力把錢套回來,以規避監督。
“困難群體補助款頻遭貪佔,在全國不少地區也有發生。”重慶市社科院教授丁新正表示,主要問題是基層幹部暗箱操作,深層原因則是相關體制不健全,監督制度被“架空”。特別是困難群體話語能力弱,缺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訴求管道。
以鄧川案為例,發案的哨路村位於大山深處,是遠近聞名的貧困村。一些村民的房屋可謂甕牖繩樞,難遮風雨。為取證,檢察官羅東寧冒雨數進深山調查,染上重病殉職。雖然鄧川最終被判刑12年,但一些群眾仍感到心寒。
為化解矛盾,重慶市正部署以解決幹部侵佔惠民款等為重點的“三項行動”,試圖為惠民資金穿上“防腐衣”。目前已經糾正和查處違紀違規問題及案件293件,涉及金額1.99億元。一些基層幹部表示,要杜絕惠民資金由少數人關門操弄的現象,還必須“倒逼”幹部走進群眾家門,講解傳達惠民政策,接受百姓質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