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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4月08日 01:0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第一財訊
北京市發改委4月7日發佈公告稱,為應對油價上漲對出租車行業影響,經研究,並報市政府批准,上調北京出租車燃油附加費,公交不作調整。
公告指出,北京市出租車燃油附加費標準調整為2.00元/運次,徵收範圍仍為乘距超過基價公里(3公里)乘客。當油價低於7.10元/升時,燃油附加費標準相應下調。
公告稱,出租車燃油附加費自2011年4月9日起調整,目前北京市出租車燃油附加費標準調整為1.00元/運次。
據悉,2009年11月開始,北京市實施出租車租價油價聯動機制。當油價在6.50~7.10元/升時,對乘距超過基價公里乘客加收1.00元/運次燃油附加費。
4月7日,發改委發出通知,決定自4月7日零時起將汽、柴油價格每噸分別提高500元和400元,全國90號汽油和0號柴油平均每升分別提高0.37元和0.34元。北京市93號汽油價格由每升7.45元上調至7.85元,出租車燃油成本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