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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4月07日 07:5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證券時報網
綠大地涉嫌欺詐上市、勝景山河未按規定披露信息,接連發生的事件引發了市場對股票發行上市的擔憂。在此背景下,中國證監會日前制定了《關於保薦項目盡職調查情況問核程序的審核指引》,建立問核機制,在發行審核過程中增加“問核程序”,以進一步落實保薦責任。
“現有法律法規對保薦機構和保薦代表人的監管以事後追究責任為主。只有當問題暴露後,才可能追究責任。問核機制的建立將使監管關口前移,並將所有保薦項目納入監管範圍,是強化過程監管的重要舉措。”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昨日對記者如是説。
據介紹,問核機制建立後,每一個保薦項目將在見面會當天,由審核人員約請保薦機構的保薦業務負責人或保薦業務部門負責人、簽字保薦代表人,逐項詢問該項目主要問題的盡職調查工作情況,並由上述人員簽字確認其已勤勉盡責,履行了各項盡職調查義務。審核人員將對問核情況進行評價,評價結果作為對保薦機構和保薦代表人考核和評價的依據之一。
上述證監會負責人表示,問核機制中詢問的問題涵蓋了審核過程中關注的近四十個方面的問題,包括了投資者投資判斷時關注的重要事項,如發行人的行業排名和行業數據、發行人的主要供應商和經銷商情況、發行人的環保情況等等。問核機制要求保薦機構進行獨立核查,並採取走訪、由有權機關出具確認或證明文件、通過央行企業徵信系統查詢等多種方式進行有效的核查,確認發行人符合法定發行條件,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
“問核機制的目的是了解保薦機構及其保薦代表人對發行人重要事項的核查情況,監督保薦機構及其保薦代表人切實履行保薦職責,提高工作質量。”上述證監會負責人説。在他看來,問核機制的實施,將進一步強化仲介機構的責任,促進市場各方歸位盡責、各司其職。“可以預見,問核機制的實施將進一步完善保薦制度,促進保薦機構和保薦代表人切實履行保薦職責,促進市場各參與主體歸位盡責,完善市場化約束機制。”他説。(證券時報記者 肖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