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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地使用20年後被要求續費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01日 02: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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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新華社電 清明節臨近,青島、濟南等地一些陵園表示將對超過20年使用期限的墓地續收管理費,成為近期社會關注的熱點。公墓管理費該不該收?收費標準是多少?記者調查發現,多個城市都遇到這樣的問題。

  公墓要求逝者親屬為墓地續管理費

  近日,青島百齡園公墓在網上發佈的關於續收公墓管理費的一紙通知引起人們的熱議。根據公墓發佈的收費通知:“百齡園1994年建園,管理費收繳時間因購墓時間和當時規定的管理費期限長短不一,所以二期管理費交納時間也不一致,根據客戶檔案記載,2012年底到期的佔大部分。”要求到期公墓的逝者親屬明年 “五一”後辦理續費手續。

  百齡園公墓一位工作人員向記者證實:“續收公墓管理費確有此事。”

  墓地使用年限原則上為20年

  實際上,公墓使用權20年到期要續費的不僅青島百齡園公墓一家。根據民政部1998年出臺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公墓管理意見的通知》,墓地和骨灰存放格位的使用年限原則上以20年為一個週期。記者調查發現,包括青島、濟南等在內的全國不少地方,已經開始出現公墓20年使用期屆滿,面臨續收管理費的問題。

  “墓地購買費用中包括20年的管理費,是目前各個陵園通常的做法,到期後具體如何收費,目前還沒有一個明確的説法,但收費是肯定的了。”濟南勞動人民安息園銷售人員李濟鶯説。

  ■ 專家

  建議出臺統一收費標準

  山東大學社會學教授王忠武認為,按照土地節約使用的原則,設定一個使用期限是有必要的,但是在使用期限之外應該怎麼處理還缺乏明確規定,應根據不同地區的實際情況出臺規範政策,儘快出臺統一收費標準,防止一些公墓經營者利用後人祭奠先人的心理漫天要價。

  濟南市物價局2010年發佈的《關於玉函山安息園到期墓穴護墓管理費標準的通知》,對已經期滿20年的普通型公墓(原售價10000元以下)收取護墓管理費最高不超過15元/月,中、高檔型(原售價10000元以上)收取護墓管理費最高不超過25元/月。這一收費標準的執行期為5年,期滿後重新報批。

  有專家建議,積極引導群眾移風易俗,摒棄殯葬陳規陋習,鼓勵採取骨灰海葬、樹葬、花葬、草坪葬等不佔地或少佔地的骨灰處理方式,促進祭奠方式多樣化,樹立文明殯葬新風氣。

  濟南市人大代表、山東鵬飛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付強則表示,對於無人認領或不續交管理費的骨灰盒,應出臺統一的處理規定,採取集中下葬或立碑方式,體現對逝者的尊重。

  ■ 釋疑

  1 已經購買了墓地,結果20年後還要再收費,這有點像交“物業費”?

  收管理費因墓地建築要維護

  回應:濟南市玉函山公墓管理所所長孫剛説:“其實把收取的管理費稱作‘物業費’並不合適,這部分費用並不只是針對墓地的繼續使用權,還包括對墓地建築的維護、衛生和綠化環境的保養等。這些都是墓地的日常工作內容,需要有經費來維持。”

  “陵園收取管理費是與提供的服務是對等的,我們每天都有專門人員擦拭墓碑、打掃墓地周圍衛生,還在清明節等節日為墓地鮮花、培土,就是幫助逝者家屬盡到祭奠的義務,到期後收取管理費也是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李濟鶯説。

  2 如果墓地20年到期後不再交費,骨灰該如何處理?

  無人認領骨灰會集中安放

  回應:記者採訪了山東福壽園、濟南勞動人民安息園等多家陵園了解到,目前陵園對於到期後無人認領或不交納管理費的骨灰,本著負責任的態度,多采取集中安放的形式,以便逝者親屬日後前來尋找。

  濟南市殯儀館副館長任軍民告訴記者,近年來,無人認領的骨灰盒每年遞增,已成為陵園管理遇到的一大難題。殯儀館都是安排專門工作人員跟逝者家屬進行聯絡,督促他們前來認領或取走,但不少逝者親屬地址或電話都變更了,實在聯絡不上;有的家屬乾脆就拒絕前來認領。截至目前,殯儀館內無人認領的骨灰盒有2400 多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