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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3月31日 14: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廣西日報
據新華社北京3月30日電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30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通過《青藏高原區域生態建設與環境保護規劃(2011-2030年)》。
會議指出,包括西藏、青海、四川、雲南、甘肅、新疆6省(區)27個地區179個縣在內的青藏高原,地理位置特殊,自然資源豐富,是我國重要的生態安全屏障。加強青藏高原生態建設與環境保護,對於維護國家生態安全,促進邊疆穩定和民族團結,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具有重要意義。黨中央、國務院對此高度重視,先後作出一系列決策部署,青藏高原生態環境保護取得積極進展。2001年以來,累計退牧還草約16萬平方公里,退耕還林約4200平方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積約9000平方公里,森林覆蓋率提高0.8個百分點,主要河流、湖泊水質優良,大部分城鎮大氣環境質量優於國家一級標準。但由於自然環境複雜脆弱,區域産業結構不盡合理,青藏高原生態安全仍面臨嚴峻挑戰,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任務依然艱巨繁重。
會議強調,加強青藏高原生態建設與環境保護,必須按照保護優先、預防為主,統籌規劃、重點突破,分區管理、協調推進,創新機制、依靠科技的原則,堅持自然恢復和工程修復相結合,全面推進重點地區生態環境保護,加大産業結構調整和污染防治力度,加強基礎能力建設,加快解決影響人民群眾健康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力爭到2030年,使青藏高原自然生態系統趨於良性循環,城鄉環境清潔優美,人與自然和諧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