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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3月31日 11: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上海青年報
本報訊記者 徐可奇 眼下短期理財産品屢屢“熱賣”,但是到期不到賬的“行規”,使實際收益面臨縮水。據記者了解,部分銀行推出的7天短期理財産品在到期後資金拖延一週才到賬,造成實際收益率縮水一半。銀行業內人士提示,客戶選購短期理財産品不能只顧預期收益。
“短期理財産品的收益看上去蠻高,但實際上並不給力,真是千算萬算算不過銀行。”客戶劉先生對記者表示,3月中旬他在一家國有大銀行網點購買了期限為7天的短期理財産品,該銀行在發行理財産品時給出的預期年化收益率是3.5%。
但在理財産品到期後,客戶劉先生經查詢發現資金並未同時到賬,於是到銀行網點詢問原因。負責理財業務的客戶經理的解釋是理財産品的到期與到賬有時間差,理財産品的合同上規定“本金和收益在5個工作日(含)以內清算完成”。“算上中間的雙休日,要等足足7天才能資金到賬。”客戶劉先生算了一筆賬,理財産品的期限相當於從原來的7天延長到14天,由於理財産品的資金在到期後並不計息,所以對應的實際年化收益則從3.5%縮水一半到只有1.75%。
一家中資銀行的個金部人士提示,銀行表面上以較高收益率吸引客戶購買短期理財産品,但拖延清算期相當於變相無息攬儲,攤薄了理財産品的實際收益。所以,客戶選購短期理財産品不能只顧預期收益,而要根據募集期、投資期和清算期的總時間計算出實際收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