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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3月29日 08:3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青年報
本報上海3月28日電 (記者 周凱) 今天,上海市政府辦公廳公佈了上海市2011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2011年度上海市新建住房價格漲幅低於其年度生産總值和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長水平,新建保障性住房面積高於商品住房面積,居民住房保障水平明顯提高。
上海市統計局數據顯示,2010年實現生産總值16872.42億元,按可比價格計算,比上年增長9.9%;全年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31838元,比上年增長10.4%。
1月26日出臺的新“國八條”的第一條就提出,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目標、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確定本地區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並於一季度向社會公佈。這也就意味著3月31日是最後的截止日期。不過不少一線城市至今仍然按兵不動,而一些已經出臺房價控制目標的城市所限定的均是房價的上漲幅度,卻只字未提降低房價。比如,太原規定漲幅不超過全市年度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水平;貴陽規定漲幅不高於去年全國平均值;蘭州規定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漲幅不超過9%。復旦大學房地産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表示,地方政府公佈的這些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其實是控制漲幅,不是控制價格。
上海市政府辦公廳今天發佈的公告稱,上海市各區縣、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落實措施,著力完善“四位一體”的住房保障體系,逐步解決居民住房困難,確保完成上述目標。要堅持以居住為主、以市民消費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為主的原則,加強房地産市場的調控,有效遏制投資投機性購房,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滿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