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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3月29日 07:0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青年報
新華社記者 江國成 胡浩
根據國家和發展改革委員會的決定,162個品種,近1300個劑型規格的藥品(主要用於治療感染和心血管疾病的抗生素和循環系統類藥品)最高零售價格從28日起下調,平均降幅是調整前規定價格的21%。發展改革委預計這次降價每年可減輕群眾負擔近100億元。
這條有利於減輕患者經濟負擔的消息引起社會的廣泛歡迎,但也有一些人士認為政府干預藥價作用不大,認為藥廠和經銷企業會不再生産或銷售政府降價的藥品,導致“一降就死”的現象。這種説法是否屬實?記者就此採訪了發展改革委、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以及部分醫院和藥房。
政府降價立竿見影
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價格司負責藥品定價的有關人士介紹,根據他們的調查,政府多次降價效果明顯,減輕了患者的經濟負擔。他舉例説,去年,發展改革委將上海羅氏公司生産的頭孢曲松單價從90多元下調到60多元,降幅達30%多。
為驗證這位人士的説法,記者以消費者的身份走訪了北京部分醫院和藥房,了解這家外資公司生産的頭孢曲松銷售情況。在北京協和醫院,記者了解到,這家企業生産的頭孢曲松單價為65.09元。在附近的金象大藥房,這家公司生産的這種藥品單價為65.7元。在石景山區的一家大型醫院,這個藥品的單價也只有60多元。
根據發展改革委本月公佈的藥品降價目錄,揚子江藥業集團公司生産的150毫克羅紅黴素膠囊最高零售價被降至23.5元。記者在北京某國家機關醫務室和醫院發現,這種藥品的價格已經降至23.5元。
發展改革委:“一降就死”係誤讀
近幾年來,發展改革委累計27次降低了藥品的最高零售價。但社會大眾反映強烈的“看病貴、看病難”問題依然存在。
對此,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價格司司長曹長慶説,過去,為應對政府降低藥價的政策,一些藥品生産廠家、經銷商往往採取一系列手段規避政府降價政策,維持虛高利潤。有的企業不再生産被降價的藥品,或者同樣的藥品改頭換面,以另外一個名稱或劑型繼續以虛高的價格銷售。人們稱之為“一降就死”“一降就沒”。
他説,事實上,現在這樣的招數不靈了。有關部門通過嚴格新藥審批和比價換算公式,有效地解決“一降就死”“一降就沒”等問題。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部門告訴新華社記者,2007年新修訂的《藥品註冊管理辦法》取消了簡單改劑型的註冊分類,在藥品註冊管理過程中鼓勵創新,要求改劑型的藥物體現新劑型的優越性。《中藥註冊管理補充規定》也根據中藥的特點,進一步明確了對改劑型品種的有關要求,強調必須通過臨床試驗來證明改劑型的合理性和必要性。這就是説,過去那種藥品成分不變,註冊個新名稱繼續銷售的做法行不通了。
發展改革委價格司有關人士表示,由於許多抗生素等藥品實際上成分和功效是一樣的,生産的廠家很多,可替代性很強。例如,生産阿莫西林的企業不下20家。不排除由於市場競爭等原因,一些廠家停止生産,退出部分利潤減少藥品的生産。但少數企業停止生産這種藥品不代表其他企業都停産,也不一定會影響市場供應。
他説,政府降價政策出臺後,不排除會出現部分藥品暫停銷售的現象。他解釋説,有些經銷企業要和藥廠重新銜接,核定供貨價格,導致短期內某種藥品暫時沒有上架。
降低虛高藥價應有更大作為
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對藥品價格實行必要的監管是各國政府普遍採取的一項措施。合理控制醫藥費用支出,減輕患者藥費負擔,整頓藥品市場秩序,有計劃、有步驟地調整藥品價格是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
這位負責人説,今後,發展改革委還將按照既定工作計劃分期分批降低其他政府定價範圍內的藥品價格。
降低虛高藥價,既需要政府動用有形之手,也需要積極發揮市場競爭的作用。在新一輪醫改中,國家出臺了基本藥物制度,開展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力求通過引進市場競爭、增加政府投入和完善體制機制等辦法,根治“以藥養醫”和藥價虛高的問題。
過去兩年,安徽等地推行基本藥物制度,利用政府集中招標採購等辦法,有效降低了政府辦基層醫院的藥價。目前,當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次均門診費、次均住院費平均下降20%以上,群眾用藥負擔明顯減輕。
要在更大範圍內降低虛高藥價,還有待於公立醫院改革的深入。目前全國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剛剛開始,而這場改革涉及醫保改革、醫院收入分配、人事等多項改革,具有一定的複雜性和難度。但人們有理由相信,隨著醫改各項措施的協同推進,藥價虛高的“頑疾”必將得到有效治理。
新華社北京3月28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