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經濟臺 > 財經資訊 >

張曙光:別怕消費者當刁民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27日 17:2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經營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張曙光

  剛剛過去的“315”著實讓廣大中國消費者揚眉吐氣了一天。但這一天一過,消費者很快就覺得自己的地位矮了半截。一年365天只有一天是315,時間太短不説,此次曝出的雙匯瘦肉精、錦湖輪胎等事件還是那麼讓消費者心驚肉跳,中國企業還是那樣不爭氣,消費者仍然處在無法預料的風險之中,這是為什麼?

  中國經濟規模已經居世界第二位,但中國經濟多而不優,大而不強,有規模少效益,有數量缺質量。雖然漫山遍野都是“中國製造”,但拿得出手的品牌産品,上得了臺面的企業仍然乏善可陳。喊了二十年的經濟轉型,産業升級依然步履維艱。這其中原因很多,但中國的市場環境始終沒有把企業真正的對手——消費者培養起來是一個重要原因。

  一般人理解企業競爭都認為是企業之間的競爭。但實際上現代市場經濟的發展證明,企業的成長離不開消費者的成長和成熟,特別是消費者法律地位的提高。

  由於歷史的原因,中國的消費者一直處於非常弱勢的地位。在計劃經濟年代是沒有“消費者”這個概念的。所謂“消費者”只是配給産品的接受者。幾乎所有的生活必需品都是計劃供應。所有居民只能被動地接受各種産品或服務。對一般居民(消費者)而言,這只能解決有沒有的問題,而不能解決好不好的問題。至於産品和服務好不好是政府部門的事。消費者話語權基本上被排除在外。儘管中國在1984年就成立了消費者協會,1987年被接納為國際消費者組織聯盟成員,1994年實行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每年一度的“315晚會”也搞了二十多年,但現實情況是中國消費者的環境仍不樂觀。所謂“年年有大案,環境難改善”。二十多年前餐飲業就存在地溝油,至今也沒有得到解決,山西大頭娃娃事件、三聚氰胺奶粉事件、鎘大米事件、瘦肉精事件等等還是那麼觸目驚心。

  其實到了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初期,中國就擺脫了短缺經濟,進入到市場經濟時代。但政府主管部門的觀念並沒有改變,還是將自己定位在保證産品供應者的位置上,以保證生産為第一要義。這就使中國消費環境呈現出這樣一種特性。

  一是産品(服務)標準過低。主管部門生怕産品標準定高了企業達不到,影響了生産。總想等到絕大多數企業的生産技術和生産能力能夠達到一定水平時再去提高産品標準。這就形成了生産企業就低不就高的現象。好的企業活不好,賴的企業也能活。再加上監督檢查不力,處罰畸輕。如此次“瘦肉精”事件發生後政府官員稱“只要是抽檢就可能有漏洞”,這不但為行政部門的責任網開一面,也為生産企業的違法行為網開一面,那受難的只有消費者了。

  二是消費者的法律地位低下,維權成本過高。本來消費者在企業面前就是個弱勢者,無論是經濟實力,還是可動用社會資源,個人都很難與企業抗衡。但在我國現有法律法規中並沒有對消費者給予特別的傾斜,所以消費者更顯弱勢。據報道,北京有位消費者在超市購買9元潔面乳受騙後,為按消法規定的“退一賠一”打官司歷時三個多月,為18元賠償而付出的3000多元交通費和誤工費等損失,最後也未得到法院的支持。

  而美國曾多次發生過消費者獲得鉅額索賠案例。如2002年一位有40年吸煙史的肺癌患者向煙草公司索賠280億美元,最終獲賠2800萬美元賠償案例;1992年,一位在麥當勞喝咖啡的老人因自己不小心被燙傷後向公司索賠,最後獲賠16萬美元的案例等。這些消費者在國人眼中多少有些“刁民”的習氣,但正是有這些“刁民”的存在,抓住了企業在經營管理上的漏洞,才使企業主不敢不小心謹慎,如履薄冰,經營管理水平不斷提高。

  可一些跨國公司一入中國,便趾高氣昂,將中國消費者打入另類。曾有中國消費者因某著名電腦公司作假提出高額索賠,卻被以“敲詐勒索罪”拘捕,這令中國的消費者不寒而慄。而“王海類刁民打假”更不可能得到法律上的支持。在這種消費環境下,怎麼能企望有真正強大的企業出現?

  中國企業不強是因為消費者不強,中國經濟質量不高是因為消費環境太差。有什麼樣的土壤就生長什麼樣的植物。沒有強大的消費者,沒有強大的對立面,此中國企業所以不昌也。現在媒體總是在普及各種消費品的打假知識,商品鑒別方法,這對於改善消費環境無異於緣木求魚。只有大力提高消費者的法律地位,從根本上改變生産與消費觀念,不怕消費者成為“刁民”,才能天天都是“315”。

  作者為《中國經營報》副總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