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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第一案宣判 周鴻祎被判賠償八萬並致歉七天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27日 08:0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西安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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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昨天上午從金山公司代理律師楊大民處獲悉,沸沸颺颺的國內“微博第一案”已由海淀法院審結。法院認定,作為被告的360董事長周鴻祎構成名譽侵權,法院判令其向金山公司賠償8萬元,並連續7天在新浪、搜狐、網易三大網站的微博首頁刊發致歉聲明。

  法院認為,周鴻祎作為同業競爭的負責人,利用微博作為“微博營銷”的平臺,密集發表針對金山公司的不正當、不合理評價,目的在於詆毀金山公司的商業信譽和産品聲譽,削弱對方的競爭能力,從而使自己任職的公司在競爭中取得優勢地位,勢必造成金山公司社會評價的降低。因其微博對於金山公司名譽權的影響有限,同時難以認定與金山軟體的股價下跌存在必然因果關係,法院認定,周鴻祎的行為構成名譽侵權。

  在對周鴻祎的微博言論是否構成侵權進行了詳細的論述之後,法院作出判決,要求周鴻祎停止侵權,並刪除其中的20條內容侵權的微博,法院將這20條微博具體內容一一在判決書附件中列出。

  同時,法院判令周鴻祎在判決生效後,在新浪、搜狐、網易的微博首頁發表致歉聲明,持續時間為7天。如果周鴻祎拒不履行,法院將在全國公開發行的媒體上公佈判決內容,費用由周鴻祎負擔。在賠償方面,法院判令周鴻祎向金山公司賠償8萬元。

  記者追訪

  金山公司:挽回面子就行

  昨天上午,金山公司代理人、北京京都律師事務所楊大民律師表示,金山公司打這場官司並不是衝著賠償去的,而是為了維護金山公司自身的聲譽。“這份判決我們能接受。”楊大民表示,一審判決已經認定周鴻祎的微博言論構成侵權,並讓周鴻祎在三大網站上公開致歉,金山公司主要訴訟目的已經達到了。

  周鴻祎律師:準備提出上訴

  記者就該案採訪360公司公關部時,工作人員表示這是周鴻祎個人與金山公司之間的訴訟,與360公司無關,因此不便發表看法。

  記者隨後聯絡上周鴻祎的代理律師王亞東,他堅持認為周鴻祎的微博並不構成侵權,肯定會提起上訴。當問及周鴻祎是否考慮刪除涉案微博時,王律師表示:“現在談這些為時過早。只有法院終審認定這些微博侵權,周鴻祎才會刪。”

  “口水戰”回放

  金山公司和360存在競爭關係,2010年5月打起“口水戰”:

  2010年5月21日,金山公司稱:當天有大量金山網盾的用戶向金山軟體客服控訴360安全衛士惡意卸載金山網盾。

  5月25日,360董事長周鴻祎在多家網站,通過微博發表“揭開金山公司面皮”的系列文章,對金山網盾進行了點名批評,用詞激烈。

  因不滿周鴻祎頻頻在微博上對金山進行發難,金山公司在2010年5月底起訴,要求周鴻祎停止侵權,公開致歉,索賠1200萬元。索賠數額之巨,成為名副其實的“微博第一案”。

  3小時後,金山公司方面也開始在微博上對此進行回應。次日下午,就在周鴻祎在微博上繼續對金山進行炮轟之時,金山安全CEO王欣在其個人微博上予以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