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國家規定,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的,免徵個人所得稅。昨日,市地稅局和市住建委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産市場調控有關稅收問題的公告》,今後在核查此類交易時,稅務部門將核查賣房人家庭是否有其他住房。
這意味著,滿5年交易的二手房如果不是該家庭惟一住房,將無法避稅。
此前已辦理過網簽等不符合“惟一”條件
兩部門表示,這類房屋交易要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售房人及家庭成員情況,填寫《售房人家庭惟一住房承諾表》。稅務機關將通過北京市房屋交易權屬系統,對售房人及其家庭成員住房登記記錄進行查詢和核驗,主要核查其在北京是否還有其他住房。
如果查詢結果顯示納稅人家庭此前已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或已辦理房屋網上簽約手續,則此次售房不符合惟一住房條件,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此類交易住房多不是“惟一”
據“我愛我家”副總裁胡景暉介紹,雖然政策上規定必須是家庭惟一住房,但以往在實際操作中,由於稅務部門很難核查到該家庭目前的房産狀況,所以基本上不會核查此項條件。只要是滿5年,就能免徵個人所得稅。在北京交易的此類住房,多數都不是家庭惟一住房。
他表示,此次北京的政策在核查上非常嚴格,“稅務部門去房屋交易權屬系統中查詢,只要辦理了房産證或是已經購房網簽了,還沒辦理房産證的住房就都可以查到。這就完全堵住了逃稅漏洞。”
胡景暉稱,在目前的二手房交易中,雖然個人所得稅是需要賣房人繳納的,但實際交易中基本都會轉移給買房人。對於滿5年、但不是家庭惟一住房的二手房,以往是可以避稅的,現在一般是按成交價的1%來繳納。如果成交價為200萬元,就需繳納2萬元的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