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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宛男
本週,深交所發佈《創業板上市公司公開譴責標準(徵求意見稿)》,給市場的一個重要信號是,超募資金恐怕不是那麼好拿了。
創業板開設一年半來,對天上掉下來的鉅額超募資金,創業板公司無不喜笑顏開。儘管公眾投資者對此無不義憤填膺,卻又無可奈何。根據統計,目前,創業板193家公司首發超募資金總額已高達933億元,這一數字佔據其首發募集資金總額1503億元的62%,平均每家超募達4.83億元。
對於超募資金,創業板公司無非有幾種“用法”:存銀行;補充流動資金;償還銀行貸款;投資理財;購並擴張;其他(包括大股東挪用等)。如今,上述“用途”似乎都被《公開譴責標準》卡緊,再也不能隨心所欲了。
存銀行吧,在當前銀行存款為負利率之際,肯定要被股東罵。有媒體披露,超募資金利息已成為相當一部分創業板公司利潤的重要來源。其中利息貢獻比重超過利潤20%的公司就有朗科科技、金亞科技、中元華電、陽普醫療、同花順、梅泰諾、華平股份、中青寶、合康變頻、天源迪科等。如朗科科技(年報尚未公佈),2010年前三季營業利潤為565萬元,而同期財務費用為-222萬元(財務費用負數表示利息收入大於利息支出,下同),利息收入佔到當期利潤的64%;又如金亞科技,2010年前三季營業利潤為90萬元,同期財務費用為-113萬元,如果沒有利息收入該公司必虧無疑;再如陽普醫療,2010年報營業利潤2762萬元,財務費用-527萬元,利息收入佔利潤的23.6%,該公司于2009年2月發股上市,超募3.3億,一年存下來才得利息527萬元,收益不足2%。大量募集資金躺在銀行“吃利息”,這條路還能走得下去嗎?
補充流動資金,償還銀行貸款之類,已被列入監管範圍。《公開譴責標準》第十條第三款明確規定,“使用募集資金置換先期投入的自籌資金、使用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或者歸還銀行貸款等,未按規定履行審批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涉及金額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或者超過募集資金金額20%的”,將被公開譴責。這裡的所謂“履行審批程序”,自然得召開股東大會,而不是由董事會發個公告就能決定的。就如上文提到的陽普醫療,其3.3億超募資金已有1億多用於還貸和“補流”,《公開譴責標準》執行後,還能如此輕鬆嗎?
至於投資理財,《公開譴責標準》更是嚴格規定,“將募集資金用於證券投資(包括申購新股)、委託理財、衍生品投資、創業投資等高風險投資,以及質押、委託貸款、為他人提供財務資助,涉及金額超過人民幣500萬元的”,均要受到公開譴責。想想看,只不過動用500萬,連打新股、做委託貸款之類都不行。大股東挪用更是以身試法,刑法修正案早已有侵佔上市公司資産罪。
剩下的唯有購並擴張,新設子公司或給子公司增資,還有買房買地之類。但這條路也不是那麼好走的,創業板公司本是小企業,要去吃掉利潤豐厚的對手又談何容易!買房買地更是不務正業。
最後就只能轉增股本,這也正是今年創業板公司(包括相當一批中小板)分配方案多為10轉10一類的高送轉的根本原因。,看起來是買一送一,實際不過是蜻蜓吃尾巴,自己吃自己而已,靠的還不是股民貢獻的鉅額超募,可兩年轉增下來,每股10元就成了2元多,再也送不起、轉不動了。越來越多的股民明白了這個道理,10送轉10不再被熱捧,本週上證指數上漲2.44%,深成指漲1.72%,中小板指數漲0.14%,創業板指數反而下跌1.04%,就是市場給出的最好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