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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君強
分紅年年有,今年並不多。
年報進入集中披露期,截至3月22日,兩市共有700家上市公司披露2010年度年報,其中有486家公司提出了分配預案,進行現金分紅的公司有446家,佔比達到63%,這些公司合計向投資者派發現金839億元。
看上去不少,但按此比例計算,今年A股2000家上市公司分紅現金約在2500億左右,明顯低於2009年的3948億元。2009年,A股融資總額為3895億元,也就是説,這一年上市公司罕見地“予”多於“取”,但顯然,這種良好的局面曇花一現,2010年A股的融資總額超過了1萬億。無論是橫比還是縱比,2010年的分紅都難以讓人滿意。
中國股市一直背負圈錢的罵名,一個根本原因在於上市公司拿得多給得少,有統計顯示,1990年至2010年6月,A股20年共融資36429億元,現金分紅16049億元,融資總額是分紅總額的2.27倍。我印象中,2007年,全部上市公司的分紅總額還不如當年投資者付給券商的佣金總額多,A股的投資成本之高可見一斑。
2008年10月,證監會發佈了《關於修改上市公司現金分紅若干規定的決定》,要求“最近三年以現金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於最近三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百分之三十”,直接促使了2009年的豐厚分紅。
據了解,針對上市公司分紅再次不“給力”的狀況,監管層又在加緊制定新的規定,促進上市公司多分紅,內容包括,一是明確所有A股上市公司在持續盈利情況下每年要有一定比例分紅;二是適當降低紅利稅稅率,鼓勵長線投資;三是將上市公司高管薪酬與分紅情況挂鉤,抑制“高管拿高薪、股東低分紅”的情況出現。
監管層強迫上市公司分紅,實行一刀切的辦法,其實並非良策,監管之手過多干預市場,一是強化了政府權力,擴展了其邊界範圍;二是弱化了市場的無形之手,實質性干預上市公司經營,也就是説鼓勵、引導上市公司多分紅才是監管層應有之義。
上市公司並不是沒錢分紅,也並非吝嗇,著名分析師李迅雷(微博專欄)研究發現,央企分紅厚H薄A,他對146家在A股上市和134家在香港上市的央企及央企控股企業從2001年到2009年分紅率水平做了匯總,發現A股央企9年平均分紅率20%,而港股央企則達36%。這9年間香港股市上漲了近7倍,而A股幾乎仍在原地踏步。
一個企業兩種嘴臉,橘生淮南為橘,生於淮北則為枳,葉徒相似,其實味不同。所以然者何?水土異也。
異在哪?一、內地紅利稅高達10%,但沒有資本利得稅,所以更多的上市公司傾向於送股而不是分配現金,二、A股投機氛圍嚴重,即使不分紅,照樣有大批的投資者追捧,股價照樣能在各種概念、題材、故事的包裝下炒得火熱,人人都想在股價上賺差價,對分紅與否,根本不在意。
市場形成良性的上市公司分紅氛圍,政策引導必不可少,特別是運用稅收杠桿,鼓勵公司拿出更多的真金白銀,但根本辦法不在於證監會出臺多少相關規定,而是投資者果斷拋棄不分紅的鐵公雞,用腳投票,才能促成市場的內生力量。
(相關報道見A04-A11版)
(作者email:cnai422@yaho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