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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3月24日 22:5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CCTV-經濟信息聯播
按照上面的報道中所説,從去年11月開始,建設銀行建甌市中山路營業廳就開始捆綁辦卡了,那麼這個規定在建甌市其它建設銀行網點又是否存在呢?繼續來看記者的調查。
記者:辦張銀行卡多少錢?
福建省建甌市建設銀行工作人員:五十
記者:五十都是什麼錢?
工作人員:U盾三十三塊嘛
記者:U盾三十三塊,然後還有什麼錢?
工作人員:然後就是卡的年費(十元),然後剩下七塊就存在你的卡上了。
看來想在這兒辦張銀行卡也不那麼容易,不開建行的網銀、不買U盾別想辦卡。
記者:這是哪的規定呀
福建省建甌市建設銀行工作人員:我們建行要求的針對福建省建甌市的建設銀行營業網點,這種捆綁行為,是否已經違法,我們隨後採訪了律師。
北京中銀律師事務所律師葛友山表示,在去辦理銀行卡的過程當中,如果強制他人進行消費的話,顯然損害了消費者的選擇權。同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條也規定,消費者有公平交易的權利,在消費者與經營者達成消費或者購買商品的時候,雙方的地位是平等的。不能強制消費者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