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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3月23日 08: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廣州日報
發改委:
降價沒問題 可自行打折銷售
漲價要報備 漲價須重新申報
費用全公示 標價外不得加收
文/記者賴偉行
本報訊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昨日宣佈,發展改革委日前發佈《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明文規定從5月1日起商品房銷售實行一套一標價,並明確公示代收代辦收費和物業服務收費,商品房經營者不得在標價之外加收任何未標明的費用。商品房銷售價格明碼標價對外後,可以自行降價,打折銷售,但漲價必須重新申報備案。
記者昨日了解到,隨著《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在5月1日正式執行,廣州一手房網上公示每套房房價的政策也有望在近期推出。廣州市國土房管局相關負責人昨日表示,廣州一手房網上公示房價系統硬體已經具備,只是一房一標價的政策原作為地方性文件需要公開徵求意見修改後才能報上級部門審批通過,而《規定》出臺後可以制定執行細則推出即可以了。這意味著廣州一手房網上公示每套房價的措施很快能實施了。
國家發展改革委表示,按照《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文件要求,對取得預售許可或者辦理現房銷售備案的房地産開發項目,要在規定時間內一次性公開全部銷售房源,嚴格按照申報價格明碼標價對外銷售。發展改革委同時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抓好《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的貫徹落實工作,大力加強商品房銷售領域的價格行政執法,加強市場檢查,對不執行明碼標價規定、明碼標價不規範,或利用標價進行商品房銷售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行為的,要依法嚴肅查處,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對情節嚴重的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以儆效尤。
廣州市房管局:公示系統硬體已準備好 細則一制定就可以推出
存在硬傷
公示時商家可自抬房價
銷售時再隨意制定折扣
如何公示
◆商品房經營者應當在商品房交易場所的醒目位置放置標價牌、價目表或者價格手冊,有條件的可同時採取電子信息屏、多媒體終端或電腦查詢等方式。多種方式標價內容應當保持一致。
◆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實行一套一標。按照建築面積或者套內建築面積計價的,還應當標示建築面積單價或者套內建築面積單價。商品房經營者要在規定時間內一次性公開全部銷售房源。
據悉,廣州此前早已規定,相關樓盤在申請預售時應把所有房價進行備案,並要求樓盤在取得預售證10天內開盤,在開盤前一天必須公示每套房價。而樓盤要漲價的,也必須再報備案再公示房價才能賣樓。
不過,廣州很多樓盤都把報備案的每套房價標高,然後再通過打折的辦法來賣樓,以後慢慢減少折扣來漲價。也就是説,公示的房價根本不是樓盤實際的銷售價格,而是給樓盤漲價預留了很大的空間。而由於沒有實際的處罰措施,廣州市房屋交易監管中心在檢查樓盤銷售行為時只能要求其整改,而不能進行處罰。
去年,廣州曾提出在網站上進行一手房一房一價的公示。昨日,房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這一系統硬體已經準備好,“只要制定執行細則就可以推出了。”
中原地産項目部總經理黃韜分析,由於開發商的實際操作空間很大,對樓市的影響非常有限。
延伸閱讀
去年二手房均價每平方米一萬三
本報訊 (記者賴偉行)過年前計劃放盤的業主中有15%如今已不再放盤,而25%~30%的業主正計劃調整租金。而限購下由於信貸等因素制約,“賣一買一”的情況並未廣泛出現。
在昨日舉行的合富置業標準指數1週年暨2011年市況交流會上,合富置業首席市場分析師龍斌透露,目前廣州二手樓市中近2/3的盤源轉讓不需要辦理轉按揭或“贖契”,業主多不存在資金緊張情況,在限購下更加惜售。部分業主放盤價甚至高於市場價約20%。
昨日披露的數據顯示,2010年廣州二手房價平均水平在1.2萬~1.3萬元/平方米左右,中心區主力成交價格在1.5萬~2萬元/平方米左右,平均110萬~130萬/套,比一手房價格平均低3000元/平方米、約40萬/套,價格上的優勢吸引了不少置業者。
在房價逐步走高的過程中,廣州二手住宅市場的承接力還是比較強的,其中,一次性付款比例近三成,且逐漸提高,如下半年一次性付款比例比上半年提高5~8個百分點,説明在限貸、限購等政策以及加息條件下,更多購房人傾向於少借貸。從一次性付款的平均每套總價看,比平均水平高近8萬元/套,全年的總價逐漸提高,到四季度已經比平均樓價高將近20萬元/套,説明這部分買家購買的物業檔次越來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