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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打銀行:面對投訴門何以淡定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22日 12:2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經濟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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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上海金融消費者與金融機構服務糾紛類信訪事項佔信訪總量的83%,並主要集中在信用卡、存貸款、銀行收費和理財産品方面。

  ■本報記者 張煒

  “315”前夕,一則“渣打銀行理財産品巨虧深陷投訴門”的報道受到關注。對此,一項網絡調查顯示,近八成參與者認為渣打銀行應為投資虧損負責,近九成參與者表示不會投資渣打銀行理財産品。

  該報道涉及的內容並非新聞,而是一款去年已經到期的理財産品,渣打銀行也不是第一次撞上“投訴門”。作為在內地推出QDII産品最多的外資銀行之一,由於部分理財産品巨虧,渣打銀行從2008年起不斷發生客戶投訴。去年,更是涌現了“渣打苦主聯盟”,集體採取維權行動。

  對於銀行理財産品盈虧的是非曲直,投資者與銀行往往各有説法。不過,在被投訴的渣打銀行QDII産品中,有的由監管部門認定存在問題。據稱,針對投資者關於渣打銀行QDII理財産品涉嫌“信息披露虛假”的投訴,江蘇省銀監局給出了書面回復,認定“QDII200704A在2007年11月至2009年10月期間的月結單不符合《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

  對於一家擁有150多年曆史,並且看重在華市場開拓的外資銀行來説,“苦主聯盟”的出現是一件尷尬事。即便“苦主”尚未從法律上得到足夠的支持,但在其維權的過程中,相關銀行的聲譽肯定受到負面影響。網絡調查眾口一詞地認定渣打銀行應該負責,並表態不再投資渣打銀行理財産品,側面表明渣打銀行的公眾信任度大打折扣。渣打銀行是一家突出發展理財業務的外資銀行,假如失去客戶信任基礎,又怎樣在競爭如林的銀行市場中求得生存?

  可從現有的情況來看,渣打銀行受到的損失似乎有限,稱得上十分淡定,因為網絡輿情的一邊倒並未損及其業務發展。登錄渣打銀行網站可看到,該行正在銷售的理財産品眾多,成為眾矢之的的QDII産品也有近40款處於可申購狀態。相比之下,國有中資銀行更像“霜打的茄子”,在2007年首批QDII出海遭虧損之後,幾乎沒有再推出過新産品。

  “苦主”沒能“扳倒”渣打銀行,與國內銀行理財産品普遍投訴纏身有關。上海銀監局最新披露的信訪數據顯示,銀行理財産品的投訴量連續兩年下降,其中2010年理財産品投訴總量同比下降40.4%,但投訴量依然較多。2010年上海金融消費者與金融機構服務糾紛類信訪事項佔信訪總量的83%,並主要集中在信用卡、存貸款、銀行收費和理財産品方面。可見,理財産品屬於金融消費投訴的“重災區”。

  對於銀行理財産品“苦主”的遭遇,單從信息披露、風險揭示等方面強調銀行責任,投資者有望獲得的補償十分有限。多年來國內證券市場信息披露欺詐的維權實踐,足以説明中小投資者處於“維權難、補償難”弱勢地位。需要深層次拷考銀行責任的是,産品設計有沒有先天的缺陷?有沒有不可告人的利益輸出?有沒有不盡職的風險防範?投資者雖然難以挖出內部真相,但若具備完善的市場評價機制與嚴格的監管體系,發行虧損理財産品的銀行不會像現在這樣淡定面對“苦主”維權。

  理財産品告別“投訴門”,其一,有待加強投資者教育,提高風險辨別能力,幫助投資者學會自我保護。其二,應該形成有效的市場評價與外部監督機制,由第三方機構對銀行信譽與産品風險打分,幫助投資者識別風險,避免購買不適合的産品。其三,監管部門與行業協會的責任也有必要強化,用專業與權威方式評價理財産品,定期對發行過高風險産品的銀行給予公開警示,從而強化他律的作用。如此三管齊下,銀行不至於再對“苦主”熟視無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