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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不理城管不拆自己動手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22日 03: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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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珍妮

  10余業主稱投訴無果電鋸鐵錘拆鄰居違建,物業稱無執法權,城管表示聯絡不到違建業主難以拆除

  ■ 個案

  本報訊 (記者劉珍妮)樓頂一年內加蓋了百餘平米的房屋,業主們擔憂樓體承重受影響。在多次向小區物業和轄區城管投訴無效後,昨日,豐台區珠江駿景的10多名業主們自發組織,拆除了樓頂一處正在搭建的房屋。

  違建加蓋在11層露臺上

  3座加蓋的房屋分別位於珠江駿景北區的29號、30號和31號樓樓頂,3個房子連接在一起,從樓下望去,最東邊的31號樓11層樓頂的室外露臺上,多出兩層還未封閉的鋼架結構屋棚。

  房子用鋼板、鋼柱借助樓頂的水泥圍欄搭建,昨日中午施工現場堆滿了水泥、鋼柱等建築材料。東側加蓋的房屋鋼板上已被澆注了水泥,而最西側的房屋已經建完,業主們説,建成的房子去年就有人在使用。

  鄰居指違建擋逃生通道

  前來拆除的業主周先生稱,去年七八月份,樓頂的業主開始動工,在露臺上搭建房屋,業主們向小區物業和城管部門投訴,但一直沒有人出面拆除。

  “樓頂有逃生通道,供高層住戶逃生用,萬一齣現地震和火災怎麼辦?”

  蓋樓的業主之一陳女士説,由於生意出現虧損,她想將自己的房屋出租給別人辦公,蓋房只為存放傢具,“我只是在開發商贈送的露臺上蓋房,並沒有佔用樓頂的空間。”陳女士稱,自己也知道加蓋房屋違法。

  對此,業主們表示,樓頂的避雷針等設施因其蓋房被損壞,建起的房屋也會影響樓體承重,存在安全隱患。

  業主自己動手鋸斷房屋

  昨日上午,十幾名男業主買來電鋸和鐵錘,決定自己動手拆除鋼架。小區物業公司的工作人員和保安聞訊也趕到樓頂。

  兩名蓋房的業主在現場和其他業主協商,稱他們已經知道其他業主的意見,願意過幾天自行將房屋拆除,希望業主們先別拆。

  拆房業主稱,從去年發現違建開始,他們多次向物業和城管投訴,但一直沒有見到有拆除的舉動,“物業不理,城管不拆,我們只好自己動手。”

  物業工作人員常先生回應稱,得知樓頂加蓋房屋後,他們多次通知業主停建,但因物業公司沒有執法權力,因而無法進行拆除。

  經過3個小時的拆除,業主將幾根鋼柱鋸斷,房屋頂棚出現傾斜,業主們停工離開。

  【回應】

  城管:每次工人和主人都跑了

  昨日,豐台區城管大紅門分隊的工作人員確認,該小區樓頂加蓋的房屋確實為違章建築,從去年開始,分隊就連續接到針對該違建的舉報,每一次他們都會前往查看,但都找不到業主,“我們的車一去,工人和業主都跑了。”該工作人員稱,他們曾沒收過施工工具,並貼過要求業主前來接受調查的談話通知書,但對方一直沒來。城管人員向物業詢問了蓋房業主的聯絡方式,但因聯絡方式過期或業主不在京,導致無法拆除。

  【説法】

  業主無權拆違建

  北京易行律師事務所鄭環宇律師表示,業主個人無權對他人違建進行拆除,因為違章建築的認定權不在業主手中,而在規劃部門。業主發現違章行為,可以向政府部門投訴,也可要求物業公司按照合同對違章業主進行違約起訴。業主自行組織拆除他人違建,如果處理不當,反而容易造成侵犯他人權利的行為,引來法律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