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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3月21日 20:3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證網
作者:申屠青南
中證網訊 就雲南綠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涉嫌證券犯罪依法被逮捕一事,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證監會于2010年3月因雲南綠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綠大地)涉嫌信息披露違規對其進行立案稽查。行政調查發現,公司涉嫌虛增資産、虛增收入、虛增利潤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因涉嫌刑事犯罪,2010年9月,證監會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正式立案偵查。2011年3月17日,經當地檢察機關批准,公安機關以涉嫌欺詐發行股票罪對綠大地董事長何學葵執行逮捕。目前,該案仍在偵辦中。
該負責人強調,《證券法》第二十條規定,“發行人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報送的證券發行申請文件,必須真實、準確、完整”。《行政許可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申請人申請行政許可,應當如實向行政機關提交有關材料和反映真實情況,並對其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任何以欺騙手段騙取發行核準,均屬重大違法行為,必須依法嚴肅處理,追究法律責任。證監會將一如既往依法嚴格監管,進一步強化和落實發行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和仲介機構的責任,嚴厲打擊市場各種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促進資本市場穩定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