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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土版圖或重劃:採礦證或重新開閘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19日 16:2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經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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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方輝

  年初以來,國家在稀土國家儲備、稀土國家規劃礦區劃定等一系列舉動,似乎都預示著未來中國稀土版圖的變化,而如何在這個變革時期爭取自己的發展機會對相關地方政府和企業則變得尤為重要。

  隨著6月30日探礦、採礦“禁令”的到期(從去年3月到2011年6月30日暫停受理新的稀土礦勘察、開採登記申請),更多地方政府和企業都將為新的採礦權展開遊説和爭奪,而與央企“結盟”似乎成了地方政府的必要之舉。

  但記者了解到,央企與地方的利益協調仍待化解。

  採礦證或重新開閘

  “現在的稀土價格絕對是不低了,國家有必要在供應量上進行平抑,至少在國內市場這樣做。”3月上旬,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稀土專家對《中國經營報》記者表示,稀土價格的節節攀升正在促使更多擁有稀土資源的地方進入開採後備隊的行列。

  為了遏制國內稀土不顧市場需求的盲目開採,從2007年起國家開始對稀土開採總量和各企業的生産指標實行“指令性計劃”,但此政策從實施之日起就沒有得到有效的執行。除了遭遇金融危機的2008年,2007年和2009年,中國稀土生産總量都超過計劃指標的50%以上。

  2010年,被普遍認為是“稀土新政”元年,監管之嚴也是前所未有,但就生産計劃的執行而言,並不盡如人意。

  “偷採的現象還是很嚴重,去年稀土價格一路飆升,很多地方都不顧禁令鋌而走險,8.9萬噸全國總量指標必超無疑。”贛州礦業公司副總經理賴兆添對記者表示,2010年南方離子型稀土的總量指標為1.22萬噸,但南方五省的開採總量超過了3萬噸,甚至可能達到4.5萬噸。

  稀土價格因素讓許多擁有稀土的省份開始熱衷資源的開發,與此同時,在南方各省陸續有規模不等的稀土礦藏被發現。

  但作為“限産令”的輔助政策,2010年3月,國土資源部還提出至2011年6月30日,原則上暫停受理新的稀土礦勘察、開採登記申請。

  由於探礦、採礦禁令,一些已經發現有稀土礦的省份就不能開發利用,因此,在2011年6月30日“大限”到期之後,國土資源部面臨一個是否開閘的問題。

  記者從國土資源部和工信部有關部門了解到,目前廣東、湖南、福建、廣西等省都在遊説管理部門,希望得到新的探礦、採礦權,但6月30日之後是否真的放開,尚是未知數。

  “我覺得可能會重新發放一些,數量不好判斷。”江西省稀土學會秘書長孟學江認為,新的礦藏的發現需要得到確認,而且不讓這些地方組織開發,在經濟上也是不公平。

  而更多業內人士則表示,今年1月國家在贛州劃定稀土國家規劃礦區就已經是在給探礦、採礦權的重新分配埋下伏筆。按照規劃,11個稀土國家規劃礦區全都位於贛州,規劃區總面積為2534平方公里。

  “以江西贛州為例,近10年來已經不曾發放新的稀土採礦證,部分將到期,一些不符合規定的要重新分配,變動在所難免。”上述專家説。

  南方稀土版圖重劃

  與輕稀土主要分佈在內蒙古和四川不同,離子型稀土分佈廣泛,在湖南、江西、廣東、廣西、福建、雲南、四川等7省都曾發現,目前得到集中開發的主要在江西、廣東、福建等省。

  據了解,目前南方七省共有104個稀土採礦權證,其中89個在江西,而88個又集中在贛州地區。2004年底,贛州市的88個稀土礦山的採礦權被統一整合到贛州稀土礦業有限公司。此後,即便有五礦、中鋁先後“叩關”,但都難以染指採礦權。

  由於握有絕對優勢的採礦權,贛州地區在全國乃至全球都被視為稀土重鎮,在2010年1.22萬噸的離子型稀土總量指標中,贛州獨佔6成,達到7480噸。

  對於周邊同樣擁有稀土資源的省份來説,贛州的一家獨大顯得很不合理,尤其是在稀土價格不斷上漲的背景下,很多省份都蠢蠢欲動。因此此次遊説的省份中就有不少要求先獲得探礦權,弄清家底後再謀求採礦權。

  “先探明儲量,之後就有了籌碼,贛州經過多年的開發,儲量在全國的比重肯定不如以前了。”孟學江對本報記者表示,目前贛州佔全國離子型稀土儲量的60%至70%,等到周邊省份都開始大力開發時,贛州能否繼續做離子型稀土的“老大”就難説了。

  事實上,希望獲得採礦權的地方政府並非單打獨鬥,它們已經在遵循國家調控方向,積極謀求與大型國有企業的合作,以期獲得更重的籌碼。

  在兩會開幕前的3月2日,廣東省河源市與五礦集團在北京簽署了合作協議,約定先勘察後再開採,五礦集團由此被認為終於獲得了期盼已久的採礦資格,此前其在江西運作多年,依然沒能獲得當地的採礦權。

  與此同時,中鋁、包鋼稀土、廈門鎢業都在積極與相關省份接洽,未來大型國有企業主導的稀土行業兼併重組勢在必行,屆時可能形成以省為單位的多個離子型稀土中心。

  “江西贛州不再謀求採礦證的數量擴張,但會擴大單位面積。”贛州礦業公司副總經理賴兆添對於周邊省份的競爭並不擔憂,他認為,只要監管得力,其他地方正規的開發是好事,至少可以減少偷採的現象,至於贛州自身,88個採礦權證可能會進一步壓縮。

  利益調節

  隨著央企進入地方稀土礦山的趨勢越來越明朗,如何協調央企利益與地方利益也開始更多地被關注。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很多地方政府對央企的進駐心存矛盾,既希望得到其支持,又害怕其與地方謀發展的目標不一致,而更多的專家學者則希望借助行政以外的經濟手段來協調這種潛在的矛盾。

  今年兩會期間,中國民主促進會中央委員會(以下簡稱民進中央),向全國政協十一屆四次會議提交了《關於儘快提高稀土資源稅稅率的提案》。該提案建議用增加資源稅的方式從源頭上提升稀土資源的價值,並利用資源稅的轉移支付治理當地環境和改善民眾生活。

  孟學江認為,開徵稀土資源稅只是時間問題,但怎麼收怎麼用還沒有明確,如果能將稅收的一部分返還給當地,對於地方政府來説將是一大利好。

  “礦山開發的地域性很強,如果不能協調好中央與地方的關係,對於央企在當地運作也是不利的,不能讓當地老百姓付出了代價,又不讓其受益。”現任全國政協委員、民進中央常委湯建人對記者表示,資源稅還能有效地將資源的高利潤轉移為國家財富,可以減少資本炒作,讓企業活動回歸正常。

  而在具體的徵收措施上,即使在業內也存在分歧,一部分人傾向於借鑒目前稀土環境保護費用的徵收辦法,即從礦量計徵,以贛州為例,根據不同的元素開採特性,標準是每噸收1元至4元。但另一些人則主張用從價計徵的方式應對稀土不斷上漲的價格,抑制行業暴利,保障國家利益。

  不過,無論怎麼徵收,按比例返還給地方被普遍認為是必要之舉。湯建人對記者表示,他的調研表明,老百姓“靠山吃山”的觀念根深蒂固,全國都在謀發展,理應讓稀土資源地的民眾享受到經濟實惠,“央企除了對國家負責,也應該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