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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房産廣告不得出現“樓王”字眼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19日 16:1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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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聚焦房地産調控

  重慶市工商局近日出臺規定,房地産廣告中不得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絕對化用語,包括最好、最佳、唯一、第一、首席、樓王、極品、冠軍、絕版、無可替代等用語。

  近年來,房地産市場快速發展,房地産廣告在促進房地産市場發展、引導消費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同時,房地産廣告中一些不規範的問題也較為突出,一些房地産商利用廣告對價格、環境、配套設施、面積等內容作誇大虛假宣傳,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為促進房地産市場健康發展,重慶市工商局向全市發出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産廣告管理的通知,要求切實規範房地産廣告發佈。房地産廣告中不得含有虛假的內容,不得欺騙和誤導消費者。如虛構房源,或將已售房源用作廣告等。房地産廣告對地理位置、配套設施、環境的描述應當清楚、明白,屬於規劃或建設中的項目,應在廣告中註明“規劃中”、“建設中”。不得向購房者承諾與實際情況不符或根本無法兌現的環境及配套設施、物業管理等。(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