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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銷售或將“明碼實價”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17日 02: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信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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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時報訊(記者 羅莎琳)國家發改委價檢司司長許昆林3月15日透露,發改委根據市場發展的趨勢,目前正在擬訂關於商品房銷售明碼實價的規定。

  房屋明碼實價實施在即

  許昆林透露,發改委根據市場發展的趨勢,目前正在擬訂關於商品房銷售明碼實價的規定,專門針對商品房銷售做出規定,明確公示代辦費用以及物業收費。

  今年1月份,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就聯合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出臺了《房地産經紀管理辦法》,規定房地産經紀服務實行明碼標價制度,並對房地産經紀服務的價格公開、禁止行為和法律責任等做了較為詳細的規定。

  漏洞:開發商可定價後再折價

  地産人士表示,商品房是屬於商品的一種,實行明碼實價是合理。從規範商品房市場的角度來看,是有必要實行明碼實價。但是實操起來很容易規避。

  滿堂紅戰略拓展部高級主任沈銳培表示,商品房明碼實價這個廣州也曾要求過,不過最後還是不了了之。他認為,所謂明碼實價的意義並不大,而且開發商可以輕易避開。“開發商定了一個高價之後,再打折就可以了,總不能要求開發商不能降價讓利吧”?此外,定價方面目前並無統一標準,這樣的話明碼實價就沒有任何意義了。與其要求開發商明碼實價,還不如規要地方政府及時準確發佈樓價信息,讓大眾看得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