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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張燕清
網購的興起帶火了中國的電子商務,為人們帶來全新的消費方式,但網購也成了消費投訴的重災區。偽劣商品、虛假宣傳、物流糾紛、售後服務問題、退貨退款難題……類似的投訴近年來頻頻出現在投訴平臺上。我國的電子商務網站的誠信價值體系經過多年的發展,現在到了一個瓶頸時期。如果將頻現消費投訴的網購市場喻為劣行難除的孫猴子,那麼網購誠信將像緊箍咒一樣會是最好的保障。
在網購興起發展的過程中,誠信體系的建設一直都是並駕齊驅的。特別是提供網購平臺的電子商務網站,都會有一套類似“假一賠五”、“先行賠付”之類的售後保障規定,此外還會開設用戶“好中差”的評價通道。
然而事實上,由賠付和評價構築的誠信架構已不能保障網購的信譽和消費者的權益,原有的誠信評價系統已出現問題,如今網絡上刷信用、網購評價“水軍”等比比皆是,而消費者如對商品不滿意要退貨或申請賠付,那是難上加難。“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讓網購投訴量日漸暴漲,網購的誠信價值體系走到了一個瓶頸時期。
如何突破網購誠信價值體系的瓶頸?綜觀網購誠信的瓶頸問題和消費者網購難題,建立網購誠信體系、規範團購市場的發展並非單一方面能夠解決。從網購買賣行為看,誠信涉及賣家、網購平臺、消費者,其中不僅網購平臺要有誠信,賣家更需要有誠信,而商家也需要消費者的誠信。從網購的組織管理行為看,誠信涉及賣家監管、網購平臺監管、消費者維權保障等。因此,需要將網購納入統一的管理範疇,形成網購緊箍咒,對網購進行規範。
首先,將網店納入工商、稅務的管理規範中。目前,網店與實體店在行政管理上有區別,為了鼓勵電子商務零售市場的發展,網店無須工商登記註冊,但這給網店欺詐提供便捷通道。當前,我國電子商務已成一定規模和火候,工商稅務等對其行政管理也勢在必行。
其次,建立消費者網購維權平臺。一是全國各地的消費者協會建立網購維權平臺;二是電子商務網站的消費者維權平臺。目前已有網站上線了消費者維權平臺,實行在售前環節引入第三方質檢等産品監控,售後24小時發貨、先行賠付等措施。
再次,完善法律法規對從事、涉及電子商務的商家的管理。不久前,商務部就《第三方電子商務交易平臺服務規範(徵求意見稿)》開徵意見,其中規定平臺經營者應當通過合同等方式要求網店經營者遵守相關規範,並鼓勵平臺經營者設立冷靜期制度,允許消費者在冷靜期無理由取消訂單。可以説,這是電子商務領域法律完善的一個起步。除此之外,對商家網絡銷售的違法行為、懲罰措施、消費者維權措施等都應該有更進一步的明確規定。
網購改變了消費生活,惟有社會各方面的管理制度和措施都到位,消費者才更有理由相信,網購有誠信,網購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