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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而亮:將CPI躥高主因歸於春節太牽強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16日 22:1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産經新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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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本報特約評論員 李而亮

  4.9%!國家統計局3月11日發佈的2月份居民消費價格(CPI)指數,在公眾的意料之中。公眾有此明顯預感,在於節後即漲的油價,在於依然上漲的房價,在於節節攀高的糧價,而不是剛剛過去的春節。

  國家統計局新聞發言人盛來運在分析CPI上漲的原因時,卻硬生生將春節作為“首惡”。他表示,主要是由於春節和元宵節這兩個節日處在2月份的上半月,春節期間蔬菜、肉製品、水産品、鮮蛋、水果上漲比較大……所以,春節的因素和季節因素是佔了比較大的比例。

  這種分析的畫外音很明確,如今春節也過了,元宵也過了,大家對以後物價上漲的擔憂盡可以消除。可統計局官員在做這種解釋時忘了自圓其説——1月份CPI也是4.9%,那個月並沒有春節。

  不可否認,春節是中國百姓消費最為集中的節日。消費集中是否必然導致物價必然上漲,經濟學上沒有這樣的邏輯關係。物價上漲與否,不在於消費,而在於供求關係。如果市場商品充盈,又沒有恐慌性的搶購發生,憑春節短短半個月的集中消費,是不會導致物價大幅上漲的。從春節各地一派喜慶、祥和、熱鬧的氣氛來看,沒有聽説哪個地區發生嚴重性的商品短缺,或帶恐慌性的搶購。將大幅漲價的“罪名”安到春節頭上,實在牽強。蔬菜、肉類、水果,大家過年時要吃,平日也要吃,即便過年放開了肚子,也裝不下多少。春節期間增加最明顯的費用要算交通和通信費,可據統計局發佈的數字,2月份交通和通信類價格同比還下降了0.3%,這就更讓人莫名其妙了。

  春節年年都要過,但沒有任何規律性的跡象表明春節當月就是“漲價月”。即便是今年春節期間,主流媒體天天報道的都是“商品充足,物價平穩”,不少地方的蔬菜肉類不升反降,百姓喜笑顏開。怎麼才過不久,就變了一個腔調?應該説,統計局公佈的2月份居民消費價格指數是真實的,食品、消費品、服務項目、醫療保健等上漲的幅度,也符合公眾的切身感受。但是這樣的感受絕非始於春節,而是自去年以來的物價飛漲趨勢。就拿漲幅最大食品價格來説,1月份漲幅為10.3%,2月份為11%,這是多月來一路走高的基本軌跡。

  中國已經進入了通貨膨脹的危險期,這是從最高決策者到普通老百姓的基本判斷。如果不是這樣,央行就不會在春節長假後的第一天,便第N次調高銀行利率,溫總理就不會在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特別強調將穩定物價作為今年政府工作的頭等大事。製造通脹有國際大環境,也有國內諸多“禍兇”,元兇當是多年來迅猛而畸形上漲的房價。即便是春節期間,居住價格依然同比上漲6.1%。北京市2月CPI漲5.3%,其中居住類上漲幅度最大,“貢獻”了2.4個百分點;其次要推的是壟斷行業的生産生活資料價格上漲。春節後即給消費者一“悶棍”的就是油價突然提升,讓多少在元旦前後搶得愛車的京城人叫苦不迭。當然,推動通脹的禍兇遠不止這些,都比春節名副其實。

  讓春節來充當物價上漲的“替罪羊”,無外乎就是想強調CPI躥高的季節性、偶然性,減輕公眾對通貨膨脹的擔憂,為“兩會”召開營造一個良好的輿論氛圍。這可以理解為一種美好願望。可是,任何事物的發展從不以人們的美好願望來轉移的。誰都清楚,目前中國局勢的穩定和經濟活動面臨的最大危險是不斷上漲的通貨膨脹。不管我們願不願意,情勢將迫使各級政府必須正視物價上漲的真正推手,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來進行干預防範。總不能每個月都找個節日作為物價上漲的藉口,回避終有滔天海嘯來臨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