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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3月16日 19:1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北京3月16日電 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近日發出通報指出,各地在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的同時,高度重視住房保障規範化管理工作,通過完善政策、健全機制、加強監管,保障性住房管理逐步規範,但也存在認識不到位等一些突出問題。
通報説,各地認真貫徹落實2010年全國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座談會部署和加強保障性住房管理有關文件要求,實行建管並重,在加快項目建設的同時,加強了管理工作,住房保障規範化管理水平明顯提高。主要表現在制度建設得到加強、管理服務逐步到位、實施程序逐漸規範,動態管理不斷強化。
通報指出,當前,住房保障規範化管理仍存在一些突出問題,不適應住房保障工作的新形勢,需進一步研究解決。一是認識不到位。一些地方對住房保障規範化管理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存在重建設、輕管理的現象,有的地方沒有按要求組織規範化管理檢查考核工作。二是審核機制不完善。一些地方收入(財産)核查的部門協作機制不健全,核查的信息化程度不高,審核難度較大。三是動態監管不到位。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統建設滯後,尚未建立有效的監管手段,不能及時監測保障性住房使用和保障對象經濟狀況變化情況。四是機構隊伍不健全。部分市縣沒有設立專門的住房保障管理工作機構和實施機構,街道、居委會等基層工作力量薄弱,人員多為兼職,工作經費落實不到位,不能滿足住房保障工作需要。
為此,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求各地要完善管理制度,加快住房保障立法進程;建立部門協作機制,要加強部門協作,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審核制度;強化動態監管,及時發現並糾正各種違規使用行為;健全檔案管理,2011年,要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等住房保障檔案管理作為重點工作;加強機構隊伍建設。
通報還説,住房城鄉建設部、監察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對保障性住房租售管理和後期使用監管不力的地區,按照有關規定對相關負責人進行約談和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