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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泰人壽被指忽悠客戶 10年産品謊稱5年可回本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16日 08:3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廣播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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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著“315”到來,保險市場上有關銷售誤導的各種行為被曝光,記者挑選了三種最常見的情況,總結保險欺詐通常忽悠客戶的三大特點。

  第一招:偷換概念

  2月21日,上海市民小陳在互聯網上發佈投訴,稱看到了華泰人壽銷售的一款華泰吉年紅保險産品,工作人員表示,只要連繳五年就可以拿到本金、利息還有分紅,小陳繳納了第一年的5萬元,但是當天晚上他在互聯網上查到,這款産品是10年才能拿回本金,後來他去保險公司詳細查詢該産品後,發現並不是工作人員所説的情形,他目前想要退保就要面臨巨大的退保損失。

  點評:目前許多保險産品通過銀行櫃臺代銷,個別工作人員為了業績提成,不惜偷換概念,誤導儲戶,在推銷保險時,過於宣傳收益,而不是全面提示産品特性。購買保險産品,一定要保持清醒的頭腦,不能因為銷售人員的過分熱心而腦袋發熱,可以在初步了解後再去保險公司網站查閱相關産品,或者諮詢熟悉産品的其他相關人士。

  第二招:延期敷衍

  來自蘇州的市民黃女士去年9月份在蘇州十桎街的一家網點辦教育儲蓄的時候,被工作人員推薦買了1萬元保險。等20多天后拿到保險合同時已經過了猶豫期,工作人員説,合同已生效,想退保要扣3000元。“這份合同交費期長達10年,每年交1萬元,我根本不想買,找保險公司交涉,一直拖著不處理,敷衍了我兩三個月。”黃女士氣憤地表示。

  點評:許多保險公司在保險合同中都有猶豫期的規定,一般猶豫期為10天,10天內投保人隨時可以反悔撤銷保險合同,保險公司將退還投保人繳納的所有保費,這樣對於客戶來説是一種保護。目前保險公司有100%回訪機制,保戶發現問題可以及時投訴。

  第三招:口頭“餡餅”

  去年3月份,上海劉先生通過某家大型保險公司的銷售人員購買了一款投連險,當時銷售人員説這款投連險保底年收益7%左右,最高收益可達40%,劉先生投資4萬元買了投連險,目前虧損1萬多元。他質問銷售人員,為什麼不能保證收益?對方不承認説過這話,只説一切以合同為準。劉先生查遍合同,裏面的確沒有保證年收益7%的字眼。這時,他才明白自己被口頭“餡餅”蒙了。

  點評:投連險是所有保險産品中最具有投資風險的,而且其各個投連賬戶均投資不同的市場,一般消費者很難理解這其中的投資訣竅,尤其是沒有投資理念的消費者,更不能購買投連險。消費者投資任何理財産品都要仔細閱讀合同規定,輕信口頭承諾容易産生糾紛。即使向相關部門投訴或打官司,也難有勝算。投連險適合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並且能夠承擔投資風險的消費者,一般的消費者尤其是老年人,不宜購買。(來源:哈爾濱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