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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3月15日 08:0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政府採購報
供應商只要保證自己提供的産品和服務符合政府採購項目要求,同時理順法律規定,嚴格遵循採購程序---
維權,沒有過不去的“火焰山”
■ 本報記者 梁爽
來源 中國政府採購報 中國政府採購新聞網
“維權?質疑、投訴還好説,程序簡單,政府的法定答覆期也不是很長。可如果對質疑和投訴的結果不滿意的話,就只有兩條路可以走,一是放棄維權,二是啟動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程序。自認倒楣吧,實在是心有不甘;打官司吧,一來拖的時間太長,二來民告官,能告得贏嗎?太難啦!”在接受記者採訪時,一位不願具名的企業負責人説出了這樣一番話。
為了知曉供應商在進行維權時遇到的困難,記者採訪了多家參與過政採的IT企業。這些企業有的有過維權經歷,有的沒有,但談及維權的感受時,受訪者異口同聲地説:難!更令人不解的是,他們向記者提出了同一個要求:內容可以寫,但不要具名。
“為什麼呢?”記者不由得發問。“維權,説白了就是民告官,輸贏且不説,搞不好還會被倒打一耙,説你誹謗政府,誰願意做出頭鳥啊!”
不難看出,對於維權,某些供應商在內心就抱著消極情緒,一旦在維權過程中遇到困難並將其放大,也就不奇怪了。
通過多方採訪,記者總結出,供應商在維權過程中遇到的困難主要包括以下幾類:一是法律規定的供應商救濟途徑包括質疑、投訴、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但是相當一部分供應商搞不清這些程序孰前孰後。二是由於每一種救濟方式對應的受理部門各不相同,導致有的供應商在需要維權時不知道該去找哪個部門。三是有供應商認為訴訟程序啟動後,法院的案件審理時限過長,牽涉了供應商太多的時間和精力。四是有供應商反映,在維權過程中,時常會遇到舉證困難。
對於供應商如何維權這一問題,業內專家認為,供應商要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首先需要知法、懂法,明晰自己在參與政府採購活動時的權利義務,其次要依照法定程序啟動相關救濟途徑。
同時,專家還提醒有關供應商,進行維權的具體操作時,在保證自己提供的産品和服務符合項目要求的基礎上,供應商一定要理順法理內涵,明晰自己的責任、權利和義務,通過合法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