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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 賀斌 丁莉婭
根據國資委數據,2010年,中央企業實現利潤總額為11315億元,預計今年上繳國有資本收益約630億元。對此,很多人提出質疑,認為和利潤相比,央企上繳“紅利”過低,甚至猜測央企的大部分紅利進入了高管和職工的“腰包”。對此,政協委員中的官員、學者和央企代表眾説紛紜,各有各的道理。
企業界委員説:
我們還要發展
對於民眾的指責,央企老總們倍感委屈。“現在很多老百姓把分紅問題看得太重,實際上,這是違背企業發展規律的。”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中化集團公司總經理、黨組書記劉德樹説。他認為,企業需要持續發展和持續的投入,國企上繳利潤也應考慮自身發展的需要,否則,企業因投資不足而制約了發展,無論對於社會穩定還是經濟發展,都不是一件好事。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工商銀行行長楊凱生也表示,如果國有企業要實現自身發展,必須要大力投入,其來源一方面是財政資金,另一方面就是利潤,現在的輿論認為央企留著利潤就是為了增加薪酬和福利,其實有失偏頗,國企利潤主要用於再發展,薪酬水平遠遠低於外資、民營企業,而且,因此已經造成人才流失的情況出現。
全國政協委員、國有重點大型企業監事會主席倪小庭認為,國有企業依然走在改革的道路上,的確存在一些問題,但不能因此就抹殺國企的作用和貢獻。國有企業的發展水平直接反映了中國的經濟水平和核心競爭力,是中國企業參與國際市場競爭的主要力量。中央企業留存收益再投資,會轉化成更多的國有資産。2004年-2009年,國有資本2萬億元的投入,形成了3萬億元的資産。“從這一點來説,國有企業無愧於‘共和國長子’的稱號。”他説。
也有委員説:
比例還是不夠
實際上,社會的輿論的確存在一些誤區,上交國有資本收益的基數是歸屬國有股東的凈利潤,並非利潤總額。就在前不久,國資委新聞發言人彭華崗在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表示,中央企業的利潤總額是企業的合併報表數據,它反映央企的經營狀況,並不説明企業就能拿到這麼多真金白銀。扣除所得稅、歸屬少數股東收益以及法定公積金等,母公司可支配利潤僅有利潤總額的四分之一左右,2010年國資收益上繳基數為2800億元。
國資收益上繳比例較低的問題確實存在,2007年恢復“紅利”徵繳以來,我國央企中上繳比例最高的資源性行業及壟斷行業,也僅僅上繳稅後利潤的10%,相對於國外而言,還是較低。因此從2011年起,國務院不僅擴大了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實施範圍,同時適當提高了國有資本收益收取比例,如煙草、石油等資源性特徵行業企業上繳比例提高到15%;鋼鐵、電子等一般競爭性行業企業上繳比例提高到10%;軍工、轉制科研院所等國家政策性企業上繳比例提高到5%。
但即便如此,有政協委員仍認為國資收益上繳比例偏低。全國政協委員、原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副主任王大成建議提高第一類和第二類企業的上繳比例,分別提高到40%和30%,第三類企業保持5%不變。
“這兩類企業已經具有很強大的實力了,因此實行這樣的上繳比例,不僅不會影響其生産和擴大再生産,不會傷筋動骨,相反,會促進企業改進生産經營,更加有利於國家經濟結構調整,更加有利於增加財政收入,較大幅度地改善民生。”他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