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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3月14日 14:1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看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如何為13億中國人看好“錢袋子”
根據國務院提請全國人大審查的2011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今年全國財政可安排的收入總量為91220億元,全國財政安排支出100220億元。作為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如何為13億中國人看好“錢袋子”,確保取之於民的錢用之於民 、用到最急需的地方、用出最佳的效益?讓我們以2011年國家預算為例,追尋它的審查和批准過程,看看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究竟設有哪些審查和監督“關口”。
提前介入,提出意見建議
為了做好2011年的國家預算審查,早在2010年11月開始,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就先後聽取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農業部等17個部門預算執行情況的通報。
2010年12月,全國人大財經委、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又先後兩次聽取財政部關於2010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11年預算安排情況的通報,對預算報告和預算編制中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
預算工委負責人表示:前期準備階段的工作重點,是在預算報告和預算草案進入法定審查程序之前,聽取部分國務院有關部門的通報,分析預算執行情況、了解社會民眾對預算安排的期望,就預算報告重點和預算草案編制交換意見、提出建議,為全國人大審查做好必要的準備。
會前初審,審查效力“升格”
2011年1月,全國人大財經委先後兩次召開全體會議,會同全國人大各專門委員會對財政部提交的2010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11年預算草案的報告進行初步審查,並提出初步審查意見。
會後,全國人大財經委將初步審查意見、初步審查會議紀要和初步審查簡報,送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及有關部門,並將初步審查意見印送全國人大代表。財政部對預算報告進行了認真修改。
預算工委負責人表示,以前全國人大財經委只形成初步審查“紀要”、“簡報”,近年升格為初步審查“意見”,兩字之改,卻使財經委初步審查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政府有關部門將據此對預算報告和預算初步方案做出修改。
大會審查,多道關口“把關”
審查和批准國家預算是全國人代會的重要議程。
今年大會期間,全國人大財經委根據各代表團和有關專門委員會的審查意見,又對預算報告和預算草案做了進一步審查,提出了審查結果報告。國務院根據代表們的審查意見對預算報告認真進行了修改。
3月10日,大會主席團會議表決通過了審查結果報告,並將報告印發全體代表;決定將關於預算的決議草案提交各代表團審議,並將修改後的預算報告及修改情況的説明印發全體代表。財政經濟委員會在審查結果報告中認為國務院提出的2011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是可行的,建議批准預算報告、批准2011年中央預算草案。
3月13日,代表們對包括預算決議草案在內的各項決議草案進行審議。有關預算的決議草案在14日舉行的大會上表決通過後,就意味著2011年全國10萬億的公共財政支出“去向”得到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