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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3月14日 09: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有人説,在市場經濟的條件下,房價應該根據市場需求而定,政府不應干預。可是目前的房價是由正常的成本與需求造成的嗎?”全國政協委員、中國農業科學院農業資源與農業區劃研究所研究員黃鴻翔在接受記者專訪時提出了這樣的質疑。
“房屋售價超過建設成本的十倍以上,説明房地産商謀取了過高的利潤,這難道是合理的嗎?特別是房地産商通過屯地屯房,減少房屋上市量,人為造成市場供應緊張,以抬高房價,但反過來卻指責政府的土地供應量不足”。黃鴻翔表示,實際上,土地供應量是充足的,且越來越多地停留于房地産商的手中。2010年新增土地排行榜的前十名房企的拿地面積為1.63億平方米,多數都超過往年,但它們只銷售了5275萬平方米,不足拿地數量的1/3。2010年前十大房企的土地儲備總計4.32億平方米,若以人均30平方米計,夠1400萬人居住,若以戶均90平方米計,則夠500萬戶居住。這十大房企的土地儲備可供開發8年之久。
對於“房價高沒關係,買不起房的人可以去租房,不要勉強買房”的説法,黃鴻翔指出:“可是房價高房租必然水漲船高。北京市5環路以內的兩居室月租金已經在3000元以上,大體相當於北京市職工的平均月工資,房租高得離譜,普通職工實在難以負擔。”
買不起,租不起,保障性住房又可望不可及,住房問題如何解決呢?為此,黃鴻翔表示,把調控房價的基本政策由遏制房價過快上漲,改為促使房價逐步回落。
他建議,各地在安排土地供應與部署建設計劃時,應擴大保障性住房的份額,按照不同收入水平的人群比例安排各類房屋的建設比例。鼓勵有條件的單位自建公租房,按照國家規定的合理價格向本單位職工提供可供租用的宿舍。前些年在住房改革中一刀切將單位公房全部出售給職工的做法,現在看來並不妥當。徵收土地佔用稅(費),從嚴打擊屯地屯房現象。目前試點的房産稅對調控房價作用有限,在今後的推廣中甚至有可能出現某些負面影響,應不再進行擴大試點與推廣,改為徵收土地佔用稅(費)。從房地産商取得土地之日開始至房屋售完之日為止,按土地出讓價的一定比例徵收。土地或房屋在房地産商的手中停留的時間越長需交付的稅(費)額就越多,以此促進快建快賣,保證房地産市場的充足供應,以遏制房價的虛高。同時,這也可使寶貴的土地資源減少長期閒置的浪費。本報記者 木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