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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錫文:不能借城市化拿農民的土地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09日 09:5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財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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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應該根據經濟發展水平、現有資源的承載能力“積極穩妥”地推進戶籍制度改革

  【財新網】(記者 杜柯 張艷玲) 給與農民工“市民化”待遇的戶籍改革政策成為今年兩會熱點。全國政協委員、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陳錫文在兩會上對本刊記者説,不同類型的城市應實行分類戶籍改革。

  陳錫文指出,農民工在城市裏工作,只要有穩定就業、住房,社保繳納一定年限,城市政府應該在社保、教育、醫療等方面給予市民化待遇;但不同的城市情況會有所不同,各個城市應該根據經濟發展水平、現有資源的承載能力“積極穩妥”地推進戶籍制度改革。

  在他看來,城市大體分三級,小城市和小城鎮正在發展過程中,人口容量很大,應該把落戶的條件放低一點,盡可能放開;在除去直轄市、副省級城市之外設區的中等城市,人口環境壓力大一些,但也要適當地放開;人口容量超過1000萬的大城市和特大城市,面臨水資源等城市承載力的問題,要加強人口的管理,但對長期在城市生活的農民工,也要盡可能提供相應的城市服務。

  他指出,目前已經有13個省市宣佈取消農業戶口,但農民的待遇並沒有因此而改變;相反有些城市推動的戶籍改革,要求農民在一定時期內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的規定;陳錫文認為,如果讓農民進城,又不能解決進城農民工的就業、社保等待遇,政府瞄準的就是農民的土地。

  他認為,推動城市化讓農民落戶本來是好事,不能借這個機會拿農民的房子和土地;依靠農業、農村、農民自己積累搞城鎮化階段已經過去了,現階段應該是“工業反哺農業”,否則就談不上“城鄉統籌”。如果需要依靠農民的土地搞城市化,説明這個地方的發展階段還沒到,“就要老老實實走自己的路”。

  2011年3月5日,國家主席胡錦濤參加江蘇代表團審議政府工作報告時表示,有些農民工離開農村在城市裏工作多年,實際上已經成為城市的一分子,中央正在討論制定關於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文件,要採取積極有效措施,在就業、社會保障、醫療、子女上學、保障性住房等方面充分考慮農民工需要,注重在制度上解決好農民工權益保護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