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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3月09日 07: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日報
保障住房供地去年超額完成12個百分點
本報北京3月8日訊 記者郄建榮 如果不是保障住房用地,那麼即使是單獨選址的項目也要為保障住房騰地。國土資源部有關方面今日公開最新數據稱,2010年,報國務院批准的單獨選址建設項目和城市建設用地審查中,共核減不合理用地9079.8587公頃。而國務院提出的保障住房供地不得低於70%的目標更是提高了12個百分點。國土資源部今日表示,2010年,保障住房供地達到了82.3%。
國土資源部今日公佈最新數據顯示,2010年國土資源部報國務院批准的建設用地優先保障重點建設項目和民生項目中,基礎設施、公共管理以及住宅等項目用地佔65%以上,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三類住房”用地)佔住宅用地的82.3%,保障性住房用地基本實現應保盡保。
在土地資源十分緊缺的現實境況下,如何確保保障住房用地的足額供給?國土資源部稱,事實是,各種建設用地都在給保障住房用地讓路。國土資源部公開的數據稱,2010年國務院批准單獨選址建設項目用地667件,其中,核減不合理用地761.1625公頃。此外,在2010年國務院批准的30個省(區、市)82個城市建設用地中,核減不合理用地8318.6962公頃,佔申報的用地面積的13.1%。
除了在建設項目上核減用地外,對於非保障住房供地,國土資源部還實施了政策減地。國土資源部稱,在保障重點建設項目和民生項目用地上,國土資源部門實行差別化管理;對國家嚴控的“兩高一資”和産能過剩行業新上項目,以及其他不符合國家産業政策和土地供應政策的建設項目,不予通過用地審查,抑制部分行業産能過剩和重復建設。同時,對規模偏大、超規定標準用地的,堅決予以核減。
在實踐中,國土資源部還通過嚴格要求建設單位落實先補後佔的規定,來控制建設項目佔地。國土資源部表示,2010年國務院批准單獨選址項目用地中,95%以上項目都做到了耕地先補後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