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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3月09日 06:1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金融時報
謝利
記者謝利溫家寶總理在作政府工作報告時談到,“十一五”期間我國有三項預期性指標沒有完成,服務業增加值佔GDP比重即是其中之一。
對此,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國家統計局原局長李德水在“兩會”記者會上表示,按照“十一五”規劃,服務業增加值佔GDP的比重要達到43.3%,實際上2010年為43.0%,差了0.3個百分點。另外,服務業就業比重也沒有達到預期目標。他認為,主要原因是由於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2008、2009年我國加大了固定資産投資的力度,第二産業比重上升擠佔了第三産業所佔比重”。
在6日小組討論會上,全國政協委員、國家稅務總局原副局長許善達在發言中表示,“十一五”期間服務業沒能完成指標與稅費過高有很大關係。他建議,在實行企業所得稅兩法合併,實行增值稅轉型等減稅措施後,下一步應主推營業稅改革,對服務業徵收營業稅改為徵收增值稅,以促進服務業的發展。他表示,營業稅改革不能指望一步到位,比較可行的方式是,選擇部分地區、部分稅目先推行,逐漸擴大稅目和地區範圍,最終推廣到全國。此前他曾建議,在上海的金融和航運領域率先實現營業稅改革。
實際上,早在2007年,國務院就出臺了《關於加快發展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強調加快發展服務業,提高服務業在三次産業結構中的比重,儘快使服務業成為國民經濟的主導産業。在當前我國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過程中,加快發展服務業,形成較為完備的服務業體系,不僅僅滿足人民群眾物質文化生活需要,還能成為吸納城鄉新增就業的主要渠道,同時能夠有效緩解能源資源短缺的瓶頸制約、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十二五”
規劃草案提出,把推動服務業大發展作為産業結構優化升級的戰略重點,營造有利於服務業發展的政策和體制環境,拓展新領域,發展新業態,培育新熱點,推進服務業規模化、品牌化、網絡化經營,不斷提高服務業比重和水平。
根據民進中央今年在“兩會”提交的一項提案,我國生産性服務業存在四方面問題:一是總體供給不足,服務質量和産業層次有待提高。二是比重偏低。三是區域發展不平衡,呈明顯區域性。四是面向中小企業的生産性服務業供給嚴重短缺,特別是面向中小企業的公共科技創新平臺和融資平臺功能發揮不夠,與中小企業和産業集群的需求仍有很大差距。
為此,提案建議,把促進中小企業的結構調整、升級作為發展生産性服務業的主要方向和重要內容。一方面要加強體制和政策支持力度,增強生産性服務業的發展活力,把生産性服務業發展列入對地方政府政績考核的指標體系中;另一方面可從財政收入中提取生産性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重點支持科學研究、技術服務業等關鍵領域、薄弱環節的發展。此外,還應鼓勵和引導外資、民營資本投資生産性服務領域,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
按照“十二五”規劃綱要草案,服務業增加值比重2015年達到47%,年均增長4%。這對服務業無疑意味著巨大的發展空間。不過,委員們認為,當務之急是推進服務領域各項改革。除了許善達委員所提到的營業稅改革以外,一些來自民營企業的委員們認為,應進一步放寬服務業市場準入,引入競爭機制,建立公開、平等、規範的準入制度。同時,鼓勵社會資金投入服務業,大力發展非公有制服務企業,提高非公有制經濟在服務業中的比重。
對此,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長巴曙松也表示,加快服務業發展,無論是生産性服務業,還是生活性服務業,都需要放鬆管理,提供一個公開透明的準入門檻。服務業發展與就業指標也直接相連,服務業可以更低的資本投資吸收更多的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