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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李利君:工程應納入政府採購範疇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08日 10: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政府採購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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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 陳昂報道 日前,十一屆全國政協委員、民盟湖南省副主委、湖南省監察廳副廳長李利君在全國政協民盟中央小組討論上表示,政府投資是用納稅人的錢辦納稅人的事的公共投資,屬於公共財政範疇,政府應將其全部納入嚴格規範、透明運作、公開監督的政府集中採購範圍。政府投資工程不僅是各國政府採購的內容,而且是最主要和最重要的組成部分之一。

  據記者了解,在2010年全國兩會上,民盟中央就提交了一份有關規範和完善政府採購制度的提案。財政部很快就對提案做出了答覆,並在答覆中表示,提案中的建議符合《政府採購法》的精神,也是深化政府採購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對政府採購工作具有積極地促間作用。

  李利君告訴記者,財政部對於提案的答覆很全面,從加強政府採購制度建設、完善政府採購監管機制、加強對政府採購代理機構的監管、擴大政府採購的規模和範圍、完善政府採購目錄和採購方式審批、建立對自主創新的有效激勵機制等6大方面進行了詳細的闡述,受益匪淺。

  “剛才在小組討論過程中我提出,政府投資工程應納入政府採購範圍,就是在學習財政部答覆的基礎上,又看到財政部2011年政府採購工作要點後,認為工程項目確實應納入到政府採購統一管理。”李利君坦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