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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車保險有糊塗賬 有些附加險種未必划算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07日 10:5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寧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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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先生不久前買了一輛新車,在4S店的推介下購買了車損險、自燃險、盜搶險、玻璃險、劃痕險、車上人員險以及不計免賠險等多個險種,花費7000多元。“因為是第一次買車,對車輛保險不是太了解,自然就聽從4S店工作人員的介紹購買了。”周先生為自己買了比較全面的車輛險種表示放心。

  對此,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表示,像周先生這樣第一次買車的消費者不在少數,然而由於對車險和汽車質保規定的不了解,許多消費者買的新車保險有些糊塗。

  半數以上新車在4S店上保險

  隨著交強險的推出,新車需要在購買保險以後才能上牌,我市絕大多數4S店與保險公司合作,推出售車、保險一條龍服務,便於消費者提車後便能上路。據一家4S店售後服務人員介紹,他們品牌的新車有7成是在4S店當場買的保險,但第二年能繼續在4S店買保險的車輛只剩下不到兩成了。

  究其原因,與保費價格和4S店本身的促銷不無關係。首先,當前許多保險公司推出了電話車險服務,價格比普通車險優惠15%,而4S店推出的保險通常是普通車險,許多新車車主在一年後對保險情況有了一定了解,自然放棄4S店推銷的保險而直接購買電話車險了。其次,4S店在售車過程中,經常會採用“買新車送保險”的促銷,這也提高了新車通過4S店投保的幾率。

  4S店為何熱衷推銷保險

  既然保險只是4S店的增值服務,為什麼還是有許多4S店熱衷於向客人推介保險?一名業內人士道出了其中玄機,主要有三個原因:其一,許多保險公司與4S店有一定的合作代理關係,4S店工作人員在銷售保險後可以得到保險公司一定額度的代理費,代理費的多少與保費總額有關,這也是許多業務員願意向車主盡可能多地推介險種的原因之一。其二,車主在4S店投保後,一旦出險4S店會幫忙辦理理賠事宜,此後的車輛維修業務自然由4S店承擔。當前,銷售汽車已不是4S店的主要盈利點,4S店真正賺錢的地方就在於車輛維修、保養等,因此,4S店在代客投保之後,其自身的後續維修業務也有了保障。其三,從服務本身來説,4S店與其有合作關係的保險公司打交道,確實比較便捷。

  並非要投保所有附加險

  除了交強險屬於國家強制性保險外,消費者可以選擇車損、第三者責任險等基本商業保險,應該説商業保險讓車主多了一分放心。此外,有些4S店工作人員還會向車主推介劃痕險、玻璃險、盜搶險等附加險種,對消費者而言,投保各類附加險種是否有必要,還得好好算一算。以一輛15萬元左右的轎車為例,2000元保額的劃痕險,保費約為400元;在未購買不計免賠險的情況下,保險公司規定一旦出險最高理賠額為85%。當消費者的車輛有劃痕需要500元的修理費時,保險公司最高會支付425元賠款,消費者需要自己支付75元。如果此車輛在當年投保期間未發生其他事故,只需進行劃痕險理賠時,那他在第二年投保時的商業險折扣率將從最低的7折左右變為8折左右,以4000元商業險來算,損失為400元。也就是説,為了得到425元的保險賠償,消費者將支付保險費、修理費、折扣損失共計875元。

  當然,不同車輛,車價、保費、保額和理賠額等情況均有不同,是否購買相關附加險種也得視車主個人情況而定。

  部分4S店推銷保險行為有待規範

  由於消費者一知半解,部分4S店工作人員推銷心切,有可能對消費者産生誤導,為此,市消保委表示,4S店應把保險情況告知消費者,並讓消費者選擇購買哪些險種、是否通過4S店投保。而消費者在購車前應全面了解車輛保險知識,根據自己需要選擇險種,切實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寧波日報記者張 燕 通訊員 葛榮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