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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3月05日 14:4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網
全國人大代表左延安議案之一:
建議減免新能源汽車購置稅及保險
背景:
為了應對能源危機國家汽車工業正在積極尋求在新能源領域的突破,2010年國家的新能源汽車在節能技術和銷量上也有很大的突破,但由於成本因素新能源汽車在價格上目前還很難讓消費者接受,目前國家在私人購買小型新能源汽車上已給予一定的優惠,為了擴大新能源汽車的銷量,建議在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使用環節上再給予一定的優惠措施。
根據目前國家相關制度及汽車實際使用情況,目前汽車使用成本除燃油費用外,還有汽車相關保險費及車船使用稅等,為此在降低新能源汽車使用成本上建議在部分保險費用、車船使用稅和車輛購置稅上給予一定優惠措施,原因如下:
1、由於目前新能源汽車所需的為新能源汽車提供服務的基礎設施還不夠完善,如:充換電基礎設施等,短期內還不能夠取得重大突破,給新能源汽車推廣帶來一定的局限性;
2、現階段新能源汽車一般都是在城區道路上行駛,車速相對較低一般不會超過70公里/小時,對第三方造成的危害也相對減小,車輛損害也相對較小;
3、目前除交強險是強制險外,其他都是商業險,執行的是浮動匯率標準,根據目前費率標準計算可知如果購買全部九大險種(其他商業險不算),每年要增加車輛使用成本是車輛購車成本的10%左右;
4、推廣新能源汽車可大大緩解目前國家的能源現狀及汽車尾氣帶來的環境問題;
根據以上情況及目前保險實際購買率,具體對節油10%以上的新能源汽車及純電動汽車採取優惠措施建議如下:
一、車輛購置稅:
購置稅全額減免;
二、車船使用稅:
車船使用稅全額減免;
三、車輛保險:
在車輛保險保值不變的情況下採取如下優惠措施:
1、適當降低客戶交強險的費率標準,降低額度為現有標準的50%左右;
2、適當降低客戶車輛損失險的費率標準,降低額度為現有標準的30%以上;
3、適當降低客戶第三者責任險的費率標準,降低額度為現有標準的30%以上;
4、其他商業險給於一定額度的優惠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