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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3月04日 12:0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浪財經
新浪財經訊 3月4日上午消息 據外電報道,商務部首次對境外人民幣回流境內投資問題做出明確規定,境外投資者申請以跨境貿易結算所得人民幣及境外合法所得人民幣來華投資,須待商務部外資司批准。
路透社報道稱,此舉或預示以人民幣進行FDI(外商直接投資)的相關法規,正在積極推進中。
在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已實現雙向流動後,如何儘快完成人民幣投資的雙向流動,是業界最關心的問題。央行官員今年1月曾表示,正對海外人民幣以直接投資形式(FDI)回流境內進行研究。
商務部稱,有關人民幣FDI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函報商務部外資司,待其復函同意後,方可辦理相關手續,並需在批件中明確出資貨幣形式和金額。
近日下發的通知將地方政府審批的外資投資項目的金額提高至3億美元;此前地方政府只能負責審批1億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資項目。
而在外資並購方面,除規定需由商務部審批的事項,交易額3億美元以下的外資並購事項亦由省級政府負責審核。
商務部發言人姚堅上月曾表示,以並購方式吸收外資擁有積極的一面,包括能夠進一步加快資産重組、支持企業提高效率和效益、促進結構轉變及淘汰落後産能等。同時,商務部對未來的並購發展前景持肯定態度。
此外通知還規定,境內上市的外商投資股份公司批准證書應記載外國投資者及其股份,如外國投資者減持股份變動累計超過總股本的5%,需向商務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批准證書變更。
另外,對融資租賃、小額貸款、股權投資等服務業外商投資,商務部通知稱省級部門須加強審核管理,嚴格審批。
目前中國服務業吸收外資規模呈增長態勢,1月服務業實際使用外資金額增幅依然高於全國平均水平。1月中國實際外商直接投資(FDI)為100.3億美元,同比增長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