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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3月04日 06: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金融時報
薛亮
記者薛亮3月2日,全國政協十一屆四次會議召開前夕,全國政協委員、招商銀行行長馬蔚華向媒體公佈了他為本次“兩會”帶來的洋洋灑灑7項提案:利用離岸業務有效推動人民幣國際化進程;穩步推進信貸資産證券化、促進商業銀行可持續發展;大力發展稅延型個人年金;鼓勵股份制商業銀行參與期貨相關業務;儘快出臺物權法配套規定和司法解釋;進一步改善融資租賃業稅收環境;進一步改善小企業貸款融資環境。這些議案均與我國商業銀行經營實踐乃至經營環境未來的發展和逐步完善聯絡緊密。
記者看到,在這些議案中,直接涉及商業銀行的實際經營的就有5條,分別涉及信貸資産證券化、小企業融資、離岸業務、融資租賃業務、銀期合作等方面。馬蔚華委員認為,現階段我國離岸業務存在三個問題:從金融安全角度出發,應對非居民和居民金融業務採用兩套獨立的監管要求和監管體系,規範對NRA(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業務的監管,並進一步細化離岸人民幣業務的管理。
另外,在信貸從緊的整體環境下,如何發展中小企業金融服務,馬蔚華委員也很有針對性地提出了具體建議。一是有效緩解當前因銀行資本和規模雙約束而對小企業貸款構成的巨大壓力。他建議對內部管理水平相對較高、風險防範能力相對較強的主要商業銀行,允許其採用內部評級高級法來計算小企業貸款的資本佔用,以進一步體現對小企業貸款業務的資本政策傾斜。另外,建議在實施信貸總量調控時,將小企業從一般企業中區分開來,對小企業貸款規模進行單列,並按一定比例打折計算。二是鼓勵商業銀行積極參與創新型成長性小企業直接融資活動。適當借鑒美國矽谷銀行風險信貸的成功經驗,並建議政府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大對創新型成長性小企業發行集合債券、集合票據的支持力度,並鼓勵商業銀行深度參與小企業債券發行;還應鼓勵商業銀行與風險投資基金、私募股權基金結成戰略聯盟開展“投貸聯動”,為創新型成長性小企業提供有力融資支持和綜合化金融增值服務。三是進一步加大對銀行小企業貸款的扶持力度。監管可以考慮將500萬元以下的小企業不良貸款的核銷期限從現行規定的1年縮短為180天,以進一步提高銀行小企業不良貸款處置效率;還應出臺進一步從國家層面建立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基金的政策。四是在財務制度上有效引導“應收賬款憑證化”,建議在財務制度上實行“應收賬款憑證化”,即由政府相關部門制定標準化的應收賬款財務憑證,並要求大企業履行更多社會責任,一定程度上承擔起幫助其上下游小企業的融資義務。最後一點則是多位銀行業代表近年來一直要求的建立統一小企業規模分類標準,並實現相關數據的統一管理和準確應用。